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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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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0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第十届中国花卉博览会将于2021年5月21日至7月2日在崇明召开,为举办一届精彩圆满的花博会,严格保护植物新品种权,抵制使用非法繁殖植物材料,区市场监管局与区农业农村委、区绿化市容局、区花博会筹备组制定《第十届中国花卉博览会关于植物新品种保护和抵制使用非法繁殖植物材料的声明》(以下简称《声明》)。
《声明》内容包含履行植物新品种保护职责、严禁使用非法繁殖植物材料和促进花卉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等内容,一方面按照“严格把关、优质服务、监管有效、风险可控”的原则,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各项监管工作,防范非法繁殖植物材料和危险性有害生物传入,另一方面为我区加强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促进花卉种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崇明区市场监管局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