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3420221380202000033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市监执〔2020〕40号
成文日期:
2020-09-21
发布日期:
2020-09-2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关于印发《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行政处罚案件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执法大队、基层市场监管所、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行政处罚案件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1日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行政处罚案件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积极响应我局“双一流”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落实加强市场监管能力建设,打造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队伍的总目标,充分发挥优秀案例的指导示范作用,提升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加强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促进各办案机构之间执法办案工作的交流互动,并作为我局提升执法办案能力水平立功竞赛的重要环节,决定开展2020年行政处罚案件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现就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部门
参评部门为我局执法大队、各基层市场监管所,共计19个办案机构。
二、参评案件
参评案件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各办案机构适用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办结(制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且已生效的,尚未处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中的各类适用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进行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
三、评选标准
(一)以法律为准绳,注重案件质量。即综合考虑申报案件查办的整体质量和各环节细节:是否在案件查处过程中体现了行政执法合法性与合理性的统一;是否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处罚幅度适当。
(二)以创新为亮点,注重领域突破。即综合考虑申报案件涉及的领域和类型:是否通过案件办理实现对新领域的突破,在办案思路、方法技巧等方面有创新、有亮点;是否在本局内具有示范性和拓展性,对同类案件的办理有指导和借鉴作用。
(三)以实效为标尺,注重执法效果。即综合考虑申报案件中行政处罚的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力:是否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在案件查处过程中体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为社会所认可,并形成良好的社会影响;是否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触及当前社会、舆论所关注的热点问题;违法行为是否具有较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通过案件查处对相关市场秩序的规范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对同类违法行为有警示、震慑作用,对同业经营者有教育、规范作用。
四、评选组织
我局成立行政处罚案件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组,由高捷峰副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局执法监督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组织人事科、机关纪委、局工会、注册许可科、信用监督管理科、网络交易和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质量管理科、标准化管理科、计量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认证和认可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协调科、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食品经营监督管理科、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等科室负责人组成,具体工作由执法监督管理科负责组织实施。
五、评选程序
(一)案件申报(2020年9月27日-2020年10月16日)
参评案件由19个参评部门分别申报,相关案卷与申报材料统一上报至局执法监督管理科,具体要求如下:
1.数量要求。执法大队各中队、各市场监管所可推荐2-5件行政处罚案件参加评选(2020年3月已征集的包括在内)。
2.类型要求。上报案件应平均覆盖工商、质监、食药监、价检等不同领域,且体现案件类型的多样性。
3. 材料要求。参评案件须完整填写《优秀案件申报表》(见附件),800字左右的案件情况简介(内容包括案情简介、案件特点及亮点)并附装订完毕的案卷卷宗。
(二)案件初核(2020年10月19日—2020年10月30日)
由评选工作组成员部门分别派员组成审核小组,对申报阶段汇总的相关案卷与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查,依据评选标准对每起参评案件出具书面评审意见,将不符合评选标准的案件予以筛除,并初步选定入围案件。
(三)案件评审(2020年11月2日—2020年11月13日)
由评选工作组邀请局领导,必要时会同有关专家,通过召开案件现场评审会,对入围案件进行现场评分。为体现案件类型的多样性与代表性,评审结果要充分考虑上报案件所属各业务领域的覆盖面。
办案机构需在评审会现场演示案情介绍PPT(PPT由办案机构自行提前准备),每个案件的汇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分钟。
六、奖项设置与表彰
(一)奖项设置。本次评选活动设置奖项共计20个,其中优秀案例10个,入围案例10个。
(二)案件表彰。在局年度工作总结会上对优秀案例和入围案例进行通报表彰,将相关案件材料汇编成册,并择优参加市场监管领域各类优秀案件评选活动。
七、工作要求
(一)各办案机构要把此次评选活动作为提高执法能力、强化监管效能、规范办案行为、提升案件质量的一次重要契机,认真做好优秀行政处罚案件的推荐申报工作。
(二)各办案机构要以本次评选作为导向,注重案件查办质量,注重行政处罚的社会效果,切忌为了实现案件的数量目标而降低质量标准。
(三)各办案机构要组织专门力量撰写参评案件的文字材料、制作汇报演示PPT,并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案件申报与参选工作。
(四)各办案机构推荐申报案件材料必须真实,不得为参加评选而对案件的事实、证据等加以篡改、加工和演绎。
附件:1.优秀案件申报表
2.案件情况简介(样张)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