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3420221380202000027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市监信用〔2020〕29号
成文日期:
2020-07-01
发布日期:
2020-07-0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度年报公示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经济园区:
本区2019年度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工作于2020年6月30日顺利结束。自2019年年底年报工作启动至今,按照全区统一工作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经济园区的高度重视和大力配合下,全区上下齐心,攻坚克难,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0年1月初,全区应公示2019年度年报企业233208户,在年报期间区市场监管局始终坚持年报宣传指导和“僵尸企业”清理工作并举,在大力宣传、引导企业主动申报年报的同时,通过引导企业注销、吊销长期未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等分类措施积极减少应公示企业数。截至6月30日,全区应公示企业219363户,已公示210865户,年报公示率为96.13%,同比提高2.01%,高于全市平均公示率1.32个百分点,顺利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全区各乡镇及经济园区通过多年的年报工作经验积累,逐步完善企业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年报服务及推进机制,年报工作成效有效提升。全区30个招商主体的年报公示率全部达到了90%以上,18个乡镇的企业年报公示率均实现高于去年同期,其中临港长兴科技园、光明米业经济园区、崇明供销经济开发区、横沙乡、中兴镇、港沿镇企业年报公示率超过了97%;横沙乡、长兴镇在年报基数最大的情况下仍取得较好成绩,有效提高了全区整体水平。
截至6月30日,全区有204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2019年度年报,公示率为96.29%,同比提高3.94%;有24225户个体工商户报送2019年度年报,年报率为89.71%,同比提高1.89%。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个体工商户年报工作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结束。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经济园区应充分认识年报公示的重要意义,继续将年报公示工作作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要认真总结2019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企业管理和服务机制,为下一步经营异常名录管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和“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特此通报!
附件:1.2019年度企业年报公示率排名
2.各招商主体2019年度企业年报公示率排名
3.2019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率排名
4.2019年度个体工商户年报率排名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