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3420221380202000029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其他
公开主体:
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字号:
沪崇市监协〔2020〕32号
成文日期:
2020-07-20
发布日期:
2020-07-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科)室、执法大队、基层市场监管所: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
现将《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近期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请对照附件1所列工作任务,分别于2020年7月16日、9月18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于11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各有关(科)室、执法大队、基层市场监管所需同时报送《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统计报表》(附件2),相关总结及报表报食品安全协调科邮箱,联系人:梁棋涛,联系电话:69612023。
附件:1.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近期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统计报表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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