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0-07-21 00:00

  • 索引号:

    SY3420221380202000029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其他

  • 公开主体:

    区市场监管局

  • 发文字号:

    沪崇市监协〔2020〕32号

  • 成文日期:

    2020-07-20

  • 发布日期:

    2020-07-21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科)室、执法大队、基层市场监管所: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

现将《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近期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请对照附件1所列工作任务,分别于2020年7月16日、9月18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于11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各有关(科)室、执法大队、基层市场监管所需同时报送《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统计报表》(附件2),相关总结及报表报食品安全协调科邮箱,联系人:梁棋涛,联系电话:69612023。

附件:1.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近期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统计报表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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