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3420221380202000024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市监信用〔2020〕24号
成文日期:
2020-06-08
发布日期:
2020-06-1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关于印发《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执法大队、基层市场监管所:
现将《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8日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规〔2019〕25号)和《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沪市监信用〔2019〕94号)精神,全面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抽查的统一化、制度化、规范化,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全面认识,提高重视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重大创新,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取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是以公平公正监管为基本遵循,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着力提升监管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有利于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有序竞争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
(二)全面深化,协同落实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市场监管全局性工作,各部门应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部门要求,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加强统筹协调,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理念贯穿到市场监管执法各领域中,各业务条线要充分整合日常监管任务,避免重复多头布置,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三)全面推行,强化重点
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实施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普遍方式,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对随机抽查事项涉及的监管领域,原则上不再部署专项检查和“全覆盖”式巡查。对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在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时,要贯彻“双随机、一公开”理念,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行业、抽查区域及抽查比例,严防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二、重点任务
1.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各业务科室要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市市场监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基础之上,按照“只增不减”“应列尽列”的原则,梳理增加与本科室职能相关的抽查事项,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汇总形成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进行及时调整,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
随机抽查事项分为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重要领域,应当严格控制其数量,但抽查比例可以不设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在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时确定检查批次顺序,分批次依序完成抽查任务。一般检查事项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严格控制抽查比例。
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施目录管理制度。对未列入清单的,不得擅自开展随机抽查;对已列入清单的,除特殊情况外,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随机抽查。
2.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以现有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下简称“两库”)为基础,结合管辖区域、市场监管职责,更新“两库”信息。其中,检查对象名录库既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也包含产品、项目、行为。对于市场主体作为检查对象的,要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对于其他类型的检查对象,要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在市局检查对象名录库基础上,由相关科室通过分类标注、批量导入等方式,补充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并实现动态更新,做到“底数清”,避免出现监管真空。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并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进行分类标注,提高抽查检查专业性。对特定领域的抽查,还可吸收检测机构、科研院所、行业专家等参与,通过提供专家咨询意见等方式辅助工作,满足专业性抽查的需要。执法检查人员库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的需要和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3.制定随机抽查工作规范
各业务科室要根据总局、市局制定的抽查工作指引以及相关监管要求,对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包含的各类抽查事项逐一明确检查内容、方法和工作要求,由信用监督管理科统筹制定完善我局抽查工作细则,实现抽查工作的统一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严守安全底线、加强风险防范等监管需求,突出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探索对市场监管风险信息进行归集、研判,逐步建立风险分类随机抽查方式,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精准性。
4.制定年度抽查计划
各业务科室对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市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以及区委区政府的重点工作和规范市场秩序的实际需要,提出各业务条线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安排,由信用监督管理科统筹制定我局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要强化内部联查,兼顾业务相关性、工作安排等因素,最大程度开展内部综合检查。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频次和被抽查概率,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防止任意检查和执法扰民。对未列入年度抽查计划但实际工作需要增加的抽查项目或已列入年度抽查计划但实际工作需要取消的抽查项目,可以进行动态调整。
5.规范开展抽查检查
各业务科室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市局下达的各批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任务,并根据我局年度抽查计划,组织开展本部门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依托崇明区“互联网+监管”系统,根据抽查涉及的对象范围,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和“因地制宜”原则选择检查人员随机抽取方式,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
随机抽查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涉及专业领域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检测机构等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审计、咨询、检测等相关工作,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6.加强检查结果公示和运用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各业务科室应当要求检查人员自该市场主体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经复核后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做好随机抽查检查与后续监管工作的衔接,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一查到底、依法予以处罚;属于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应当依法移送其他具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落实《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失信联合惩戒加强信用监管的实施意见》,实施检查结果、行政处罚等信息共享,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7.推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
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规〔2019〕25号)要求,牵头制定本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机制,结合本区实际形成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建立联合抽查“两库”。各业务科室要积极发挥市场监管局牵头作用,与市场监管领域各相关部门开展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消除重复执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凝聚市场监管合力,发挥整体优势,提高监管效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
为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深入推进,成立区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陈冰局长担任组长,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和办公室负责人担任组员,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条线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深化责任落实,推进抽查实施。
(二)细化工作分工,注重统筹协调
信用监督管理科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牵头科室,负责统筹制定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和年度抽查计划,开展平台使用培训,协同各业务科室完成“双随机”抽查工作,加强数据汇总及工作总结;办公室负责维护崇明区“互联网+监管”平台的正常运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系统功能维护提供技术支撑;各业务科室根据各自抽查项目,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落实开展各项抽查任务,加强业务指导,按时汇报工作数据,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执法大队、市场监管所根据各业务科室下发的“双随机”抽查方案,对市场主体开展实地检查,应当坚持行政执法、行政指导和宣传教育相结合,引导企业合法经营、诚信经营。执法人员应不断提高双随机检查的能力和水平,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各部门要注重统筹协调,加强业务整合,着力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理念渗透到市场监管执法的各项工作中去。更要注重合理配置、统筹使用执法资源,对多个检查事项涉及同一市场主体的,兼顾业务相关度的同时要进行任务整合,实施一次性、综合性检查,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充分发挥整体优势。
(三)发挥牵头作用,有效推进联合抽查
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局牵头作用,要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营造各方支持改革、促进改革的良好氛围。各业务科室要积极梳理我局与其他执法部门开展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牵头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加强数据共享、协同监管和部门联合惩戒,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附件:1.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
2.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
3.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