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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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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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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进各项依法行政工作,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服务保障世界级生态岛建设。
一、2018年工作情况
(一)着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崇明营商环境
1.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梳理本局政务服务事项,完善一事一码内容,落实本市“一网通办”工作要求,为实现清单式政府服务奠定基础。同时,注册窗口推进“一窗通”网上服务平台运行,推行网上名称自主申报,开通新设企业网上登记预审和企业变更网上预审通道,有效降低新设、变更申请材料窗口退件率,缩短审批时限至3个工作日。
2.积极开展政银合作,在工商银行崇明支行等4家银行共计10多个网点开通“政银通”企业注册服务专窗,申请人可就近到银行网点递交申请材料,由银行网点免费代办注册登记业务,实现企业与政府部门的“不见面审批”,开通以来已成功为631余家企业办理营业执照。
3.积极优化业务管理,制定《关于推进企业注册许可便利化、优化区域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建立窗口容缺受理机制,制订《关于104、195、198区块上工业厂房等房屋用作企业住所的登记方案》《关于外区、外省市企业迁入审查标准》,开展《冒用他人身份注册企业案件》的课题调研,着力优化便民举措,严控防范履职风险。
(二)全面推进质量强区战略,进一步提升经济发展品质
1.制定落实《崇明区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启动首届区长质量奖评选工作;编写《2017年崇明区质量强区工作纪实》、《2017年崇明区质量状况白皮书》,分析研究质量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牵头制定《崇明区2018年质量工作要点》,明确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及人居质量的提升目标,开展质量攻关成果申报工作,进一步提升崇明质量综合竞争力。
2.推进开展标准化示范引领工作,完成崇明区绿色工业、文化创意和体育健康产业发展政策相关条款操作细则制定工作,为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提供标准化支撑。2018年有4个项目正式获批市级标准化试点立项,三星镇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书和实施方案已上报国标委,另有5个市级标准化示范区(试点项目)通过创建验收。
3.深化实施商标品牌创建,认真做好建立商标品牌工作指导站的准备工作,指导本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转让、续展等工作,指导长兴海洋装备产业园区筹建“2017年度上海市知名品牌示范区”,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区外企业抢注带有崇明地域特色商标。针对崇明花博会商标标志保护和花卉产业品牌培育,主动跨前成立花博会注册保护工作小组,落实举措保障崇明花博会知识产权。推荐新申报和预验收上海嘉仕玖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荣获“2017年度苏浙皖赣沪名牌产品100佳”称号,上海振华港机重工有限公司申报的港珠澳岛隧工程项目获评重点产品质量攻关成果项目三等奖。
(三)突出强化风险领域监管,进一步保障市场安全稳定
1.全力推进食品安全城区创建。制定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区验收标准区级评价细则,签订年度目标任务书,强化落实属地责任。完成《食品药品“十三五”中期评估报告》,起草《2018-2020年崇明食品药品安全三年行动计划》,制订《花博会前期和举办期间食品安全保障方案》。积极开展“放心餐厅”“守信超市”等创建,进一步推进“明厨亮灶”系统工程,建立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智能监管体系,实施对14户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视频监控,全面落实中型以上餐饮单位及连锁超市的食品信息溯源登记和信息上传工作,积极开展“三小”行业及校园周边“五毛食品”等专项整治。区食品检测中心与区农委农产品检测中心探索在绿色食品认证和日常农产品监管方面开展检测资源共享试点,有效利用检测资源、共同提升检测能力,为日常监管工作提供参考。
2.全心守护特种设备和药化械安全。稳步推进特种设备网格化监管试点工作,根据各行业、企业、乡镇的不同特点设计不同的监管网格、监管层次,分层次开展试点;落实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气瓶充装、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等领域特种设备监查;有序推进我区5台超过15年的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工作,确定评估方案,保障老旧电梯使用安全。完成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管2672户次;完成药品抽样473件,化妆品抽样47件,医疗器械抽样39件;开展预防接种单位疫苗质量管理专项监督检查、药化械流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2018网剑行动、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等近20项专项检查,始终保持监管高压态势。有序推进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910例,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5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235例,有力保障公众安全。
3.全面加强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根据市政府要求在年底前达到违法违规经营与食品专项治理2个100%的目标,制定《2018年崇明区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崇明区关于开展无违法违规经营乡镇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2018年崇明区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崇明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工作;全覆盖排摸确定我区违法违规经营底数,应用好管理系统,实施整治周报、月度通报制度;通过调研和实地走访,推进重点乡镇整治工作;成立由副局长任组长的40人突击小组,加强对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作的技术支持和力量支撑;自6月4日起入驻长兴,对该辖区剩余的334户无证无照食品经营单位进行集中攻坚整治,通过“五加二、白加黑”式连续作战,至6月20日实现全面消除。截至年底,全区共排摸无证无照经营户1762户,消除1484户,规范办证办照278户,立案118件,罚没款77.3万元。
(四)用心回应民生关切热点,进一步维护公平交易环境
1.妥善处置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围绕“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的年主题,策划制作公益广告、消费提示,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品质消费理念;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制订《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不断丰富创建载体;开展“迎进口博览会,创文明示范窗口”业务技能竞赛活动,提升消费维权窗口的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与区司法局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消费纠纷联动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逐步推进消费纠纷联动化解工作,揭牌运行城桥镇消费纠纷联合人民调解工作室;制定《12315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工作方案》,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强化社会组织、舆论和公众的监督作用;落实“每日回访”机制,对市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提前干预,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依托微信网络平台建立投诉处理“绿色通道”,推动企业在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下主动与消费者先行和解,促进消费纠纷的多元化解决;开展3?15“崇明区消费维权专场文艺演出暨现场宣传咨询活动”,以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群众有奖竞答等形式,增强市民消费维权意识。
2.狠抓产品质量监管。开展电线电缆、水管产品、化肥、老年手机以及驱蚊用品监督抽检,重点聚焦有机产品、儿童玩具和儿童服饰开展47个批次的监督抽检,严格按规定落实5家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增强监督抽查及产品质量监管的有效性;开展崇明13家管理体系认证获证组织的自愿性认证活动现场观察,检查中未发现认证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升认证活动的有效性;组织开展2018年度崇明有机产品专项监督工作,制定监督抽查工作方案,通过现场监督检查、专项执法检查、有机产品监督抽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有机产品认证监管工作。
3.聚焦民生领域监管执法。加强价格监管,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旅行社及旅游服务网站价格行为专项检查工作;加强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在全区67家商品交易市场中开展2018年度“平安市场”创建活动,严格落实季节性暂停活禽交易要求,开展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行为的“双随机”抽查工作,引导和督促市场主办方规范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加强计量监管,组织开展了节前计量、计量器具、定量包装商品等监督检查,圆满完成新海镇诚信计量示范镇创建工作;加强网络经济户口、网上亮照信息管理,加强对非法网站的管理,向市工商局报送申请关闭的涉嫌合同欺诈、刷单炒信网站各1家。积极查办涉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案件,规范网络交易行为;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结合春耕、夏种等重点农时,积极开展“红盾护农”工作,以化肥、农机及其配件等产品为执法检查重点,严查坑农害农质量违法案件。
(五)积极推动社会综合治理,进一步增进行政执法效能
1.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制定并实施《关于食品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若干指导意见》,确保食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运用;制定并下发《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易引发风险隐患企业排查方案》、《关于建立上海市崇明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联合执法机制的意见》,开展各领域交叉执法、错时执法、异地交易场所下属会员代理商以及授权服务机构排查、陈家镇奚家港地区综合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开展2018年质检利剑执法打假,通过业务科室牵头方式加强专业指导,提升打假和执法办案水平。开展异地交叉执法、错时执法等专项执法行动, 出动执法人员1320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086户,发现274户次存在各类不规范经营行为,当场处罚20件,立案查处违法行为52件。我局办理的上海伯牛工贸有限公司商业贿赂案获评“第十届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优秀案件”,“沈翔销售商品价格欺诈案”被评为2017年度全市价格行政处罚案件评查优秀案卷。
2.大力提升信用监管。通过向乡镇主要领导定期通报年报完成率、定期推送未年报企业清单、开展实地调研走访等措施进一步推进年报公示工作,强化经营主体责任。截至6月30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的年报公示率分别为85.75%、87.98%、80.93%。制订《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规范》及配套《操作指引》,明确和规范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列入、移出和异议等管理工作,加强列异企业信用监管和约束力度;严格执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规定,既加强列入名单梳理,又严格程序规定,做到审慎准确列入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实施信用惩戒;加大长期未经营企业清理吊照力度,全程督导,确保吊照程序严谨,有效释放市场资源,完成1434户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吊照工作。积极推进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和应用。
3.全面推进社会普法。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提高思想认识、抓住关键少数、面向社会主体、突出工作实践、强化实效考核,有力度、有深度、有温度、有准度、有维度地开展以宪法宣传为首要任务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各部门在区局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的工作制度,突出把握企业经营主体、青少年、老年人等重点群体,通过开展“8?16”依法治市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20世界计量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等主题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多形式多层次开展法律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景区等法律“六进”活动。针对受众心理,创新方式方法,在注册大厅和服务窗口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等,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充分运用微信、微博等互联网传播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
(六)不断夯实法治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切实加强依法履职专题培训。建立《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制度》,加强培训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管理。梳理制定2018年度培训工作方案及计划,分层分类开展四大类、93个项目的培训,内容涵盖政策理论、业务技能、作风纪律,人员范围全面覆盖本局全体干部。其中,特别邀请崇明区人民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陆静法官围绕今年7月份实施的上海基层法院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以及行政诉讼应诉审查和非诉审查中的审查要素、行政败诉案件的常见问题开展专题讲座,通过案例,特别是市场监管领域的案例分析,深刻地讲述了法院审查中需要行政机关正确把握的执法主体、执法程序、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关键要素,剖析了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常见问题,让执法干部接受了一次深刻的法治主题教育。
2.加强行政争议应对处理。今年以来,区市场监管局共应对处理各类行政争议55件,其中陈述申辩22件、听证9件、复议14件、诉讼10件。另外还就涉嫌冒用他人身份证注册企业的46件举报进行了调查处理。为积极应对行政争议,完善内部自查管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针对复议和诉讼应对,按照“分工明确、运转顺畅、应对及时”的基本原则,严格实行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和“法制牵头、业务指导”等应对工作制度,强化案件承办单位的应对主体职责以及业务科室的专业指导职能;针对行政处罚案件陈述申辩及听证复核审查,既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复核相对人提出的陈述申辩意见,又耐心做好对案件相对人的释法说理教育工作,努力使相对人正视自己的错误,取得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良好效果;针对涉嫌冒用他人身份证注册登记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范完善处置操作流程,认真开展调查核实,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工作要求,对各类行政处罚决定严格落实调查终结后的法制审核和处罚建议报批工作,全面加强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审核。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按照区政府法制办以及各市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对照执法检查范围和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和集中案卷评查工作,认真迎接上级部门检查并做好执法检查后续整改工作,着力规范执法行为。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应对以点带面的积极效果,及时总结并通报行政争议案件的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存在问题,并提出了防范执法风险的建议和应对措施,切实发挥法制复核对执法办案的监督效能,有效提高执法人员的风险防范能力。
二、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级部门的指导下,将“全生态”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贯穿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动区域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在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上持续发力,助力崇明成为上海“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排头兵和先行者。
(一)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推动简政放权
围绕“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持续推进“一窗通”“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简易注销”等改革措施,梳理报送改革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保障改革措施落地见效;推动全程电子化登记,以使用手册、宣传手册和海报等载体积极宣传引导经济园区、申请人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同时梳理总结在全程电子化登记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做好信息的交流和反馈工作;继续拓宽“政银通”渠道,进一步延伸服务触手,实现不见面审批、高效审批;针对招商过程中的风险点,研究出台有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措施,同时强化类金融企业源头管控,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工作。
(二)进一步推动质量提升行动,全面实施质量强区
制定崇明区2019年质量工作行动计划,明确本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人居质量的发展目标和工作举措;组织开展第二届区长质量奖申报企业培育,挖掘在质量管理、品牌建设、经营绩效方面做出突出成就的组织;以上海市名牌企业、上海市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专精特新企业等为重点,开展“上海品牌”认证评选的宣传发动工作;发挥标准化试点项目的引领和辐射效应,有效推进各级各类标准化试点项目的创建及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商标培养,服务花博会等崇明重大活动及生态产业。
(三)进一步聚焦创新监管机制,着力优化执法效能
建立完善信用监管责任体系,继续加大年报公示宣传培训力度,切实提高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和诚信经营意识;组织开展企业活跃度分析,提高监管精准度;依托崇明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完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事项目录,做好联合惩戒。加大对食品安全、特种设备、老年保健品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按照“突出重点、源头治理、政府领导、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补短板”和创城工作要求,加大对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秩序、城市管理秩序和城市运行安全的无照经营户的整治力度,巩固前期整治成果;积极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企业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做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继续开展P2P投资理财市场专项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等。
(四)进一步严格行政执法规范,切实促进依法行政
加强对执法文书、办案程序的规范指导,筛选、推荐一批优秀执法文书、案例供各办案单位学习,继续组织局内优秀案件或执法文书的评选;在日常工作中对各类行政执法问题予以指导和整理,定期发布工作提示,整理形成常见问题负面清单并予以集中通报;严格对案件的依法审查,依法依规作出法制审核意见,加强审核意见的反馈和与承办部门的意见交流,有效规范基层所队的执法办案工作。积极制定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年度计划和方案,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抽查各领域行政处罚案件,结合日常考核,对基层办案机构的法制工作进行现场全面检查指导。
(五)进一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积极营造法治环境
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以宪法宣传为统领、以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为主体的特色法治宣传活动,积极推进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等各类主题日、主题周、主题月活动,不断创新形式、丰富载体,融普法于执法、以普法促执法。通过结合大调研开展走千家企业活动、在日常监管执法中推广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等方式,将听取意见建议与送法上门定向普法相结合,将普法宣传与说理教育贯穿于行政执法的始终。深入开展“放心消费+”等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法治意识、强化经营行为自律规范,并吸引吸收市民群众参与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形成。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一九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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