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度无证无照经营管理重点工作安排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9-08-06 00:00

  • 索引号:

    SY3420221380201900143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工商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字号:

    沪崇市监执〔2019〕33号

  • 成文日期:

    2019-07-31

  • 发布日期:

    2019-08-06

关于印发《2019年度无证无照经营管理重点工作安排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综合执法大队,基层所:

现将《2019年度无证无照经营管理重点工作安排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31日

2019年度无证无照经营管理重点工作安排方案

(修订版)

为了深入推进无证无照经营管理工作,根据市局《2019年度无证无照经营管理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现就2019年度我局无证无照经营管理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总结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的经验做法,深入推进无证无照经营管理工作,着力巩固“两个百分之一百消除”的治理成效,严防无证无照经营活动回潮。严格实施《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不断完善无证无照经营活动查处机制和综合治理机制,逐步加强信用约束,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权责明确、齐抓共管、综合施策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对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的常态化管理

二、组织领导

区局成立无证无照经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高捷峰副局长任组长,执法监督管理科、政策法规科、注册许可科、网络交易和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信用监督管理科、质量管理科、认证和认可监督管理科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计量监督管理科 、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食品经营监督管理科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以及药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科主要负责人任组员。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的查处和综合治理工作,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各相关业务科室在各自职权内负责对无证无照经营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及执法大队在辖区内具体开展落实无证无照经营管理工作。

三、主要任务

1.进一步完善发现机制,准确掌握基础数据。要依托网格化中心联勤联动平台作用,不断完善发现机制,实现对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的及时发现、完整记录、准确甄别和快速处理,实现无证无照经营的底数清、原因清、动态清。

2.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程序规范的查处机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厘清无证经营和无照经营的查处职责。对属于市场监管职责的无证经营行为,参照《市场监管部门无证经营活动查处依据目录(2019版)》(见附件2),适用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对不属于市场监管职责的无证经营活动,及时通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没有许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无照经营活动,适用《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予以查处。实行线上线下联动,同步推进网络无证无照经营活动查处工作。

3.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各方协同的综合治理机制。加强与我区食药安委、拆除违法建筑、城市网格化管理等议事协调机构的沟通协调,推动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分工负责、沟通顺畅的综合治理格局。将无证无照经营管理与网格化管理、城市精细化管理等工作结合起来,推动乡镇政府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规定指定场所和时间,为特定的销售和劳务活动提供便利。将特殊群体、特殊区域的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纳入乡镇政府综合治理工作,综合施策妥善处置。

4.加强督查考核,严防无证无照经营回潮。健全无证无照专项督查工作制度,定期对各乡镇无证无照经营基础数据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以及管理工作成效实施督查。对严重威胁城市运行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容易引发社会群体矛盾的高风险、重热点无证无照经营(参见附件3)开展重点督查。对玩忽职守致使无证无照经营回潮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确保无死角百分之百清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推动将无证无照经营管理纳入各乡镇社会综合治理、城市精细化管理等工作考核,通过专项督查验收方式开展督查考核。

5.探索实施信用约束,加大源头管控力度。按照《上海市社会信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将无证无照经营行政处罚信息纳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探索对无证无照经营当事人以及故意为无照经营提供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的单位和个人实施信用约束,对违法情节特别严重的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通过对无证无照经营“主体”和“场所”两个基本要素的管控,从源头上控制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的发生和回潮。

四、实施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7月22日至2019年7月31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积极运用开展讲座、拉横幅、展示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示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的社会危害,提升经营主体的守法经营意识。拓宽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及时发现并举报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提高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治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氛围。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辖区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开展全面排查,掌握无证无照经营主体相关信息,建立无证无照经营主体台账(模板见附件1)。请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于每月1日前将附件1《2019年无证无照经营管理数据报送表》和所内开展的无证无照管理工作相关照片或文字材料发送至执法监督管理科公务邮箱,形成工作痕迹,及时准确掌握各辖区无证无照经营动态信息。

  2.全面整治阶段(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

   各相关业务科室、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及执法大队要严格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参照《市场监管部门无证经营活动查处依据目录(2019版)》(见附件2),坚持依法管理与教育引导相结合,对无证无照经营的行为进行有效治理,全面压减无证无照经营存量,并强化后续治理措施,防止违法行为反弹。同时,各业务科室在自身职责内做好业务指导工作。

  3.验收巩固阶段(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1月15日)。

执法监督管理科牵头相关业务科室成立无证无照经营管理工作专项督查组,对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无证无照经营管理工作开展督查考核及验收工作。

  4.工作总结阶段(2019年11月16日至2019年11月25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对无证无照经营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文字材料,并于2019年11月20日之前报送至执法监督管理科公务邮箱。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两个百分之一百消除”是全区协同、合力推进取得的成果,各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下了极大的功夫,成绩来之不易。要高度重视成果巩固和后续常态化管理,继续把无证无照经营整治作为加强社会治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来抓。要持续用力,攻坚克难,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2.完善制度建设。要建立科学有效的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作机制,不断创新整治的思路、措施和办法,进一步提升整治效能。各业务科室、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要结合区域实际作出具体安排,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整治措施,提升综合治理效能。要研究疑难复杂问题协商处理机制,对历史遗留问题、监管工作中新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认真研究政策,用足用好法律资源予以解决。

3.推进社会共治。要强化综合治理理念,切实建立责任落实到位、各方协同高效监管的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格局,形成整体合力。要加大宣传力度,以《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通过媒体宣传、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提高公众知晓度。研究策划具有教育性、引导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线索、抵制违法行为、参与综合治理,真正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19年无证无照经营整治数据报送表

    2.市场监管部门无证经营活动查处依据目录(2019版)

      3.无证无照经营管理工作指引(20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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