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3420221380201900162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其他
公开主体:
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字号:
沪崇市监办〔2019〕188号
成文日期:
2019-07-31
发布日期:
2019-08-0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崇明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请示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
今年来,崇明区按照《上海市崇明区机构改革方案》精神,进行了一系列机构体制改革,其中涉及到原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部分成员单位(政府职能部门)的撤并、职能变更整合,以及部分相关单位的人事变动,目前,均已改革、变更到位。为了顺应新的体制改革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以及李强书记提出的把食品安全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上”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建设,平稳度过改革过渡时期,确保本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不乱,保障与食品安全密切相关的重大创建活动(全国文明城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国家卫生区等)顺利进行,现拟对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部分成员单位和委员进行适当的调整,主要为:增加区司法局、区绿化和市容局、区民政局、崇明海关,删减区法制办、区综治办,并对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委员进行相应调整。
专此请示,妥否,请批复。
附件:1.关于调整崇明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有关情况的说明
2.上海市崇明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组成名单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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