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6942079101202600003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沪崇人社〔2026〕13号
成文日期:
2026-03-16
发布日期:
2026-03-1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6年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6日
2026年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区委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和市人社局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进一步稳就业、提技能、强保障、增和谐、优服务、抓党建,统筹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作出新贡献。
一、强化就业优先导向,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一)完善促进就业工作机制。强化“管行业必须管就业、管产业必须管就业”工作责任,深入构建区镇协同、部门联动的大就业工作格局,细化职责分工,健全稳就业考核与跟踪问效机制,确保完成年度各项指标任务和重点工作。优化稳岗稳就业政策举措,开展本轮区级促进就业政策评估和新一轮政策拟定,推动促进就业与产业政策协同发力。
(二)加大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力度。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实施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攻坚行动,落实“1131”就业帮扶,举办“求职能力实训营”、入企参访等活动,加大青年见习岗位开发,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把职业指导前移至大三学生,确保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帮扶就业率90%以上。常态化推进“人人乐业”专项行动,深化“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帮扶一件事”。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上海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区镇联动开发各类公益性岗位,强化兜底安置责任,妥善安置重点就业困难人员,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完成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不少于3800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不少于6800人的目标。实施“帮助600名长期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三)优化创业带动就业环境。开展区级创业扶持政策评估和修订工作。制定区级创业孵化载体名录管理办法,围绕乡村振兴、大学园区等建立孵化载体和创业空间,实施动态管理与年度评价,深化创业创新协作机制。组织“马兰花”创业培训,提升全过程创业能力。联动各部门共同举办区级创业大赛,主办“创赢未来”2026年创业大赛崇明赛区比赛,开展“源来好创业”等创业活动,发掘培育优质创业项目。强化初创企业常态化联系服务机制,加强重点初创企业“跟踪陪跑”服务,优化政策支持、创业指导、资源对接等服务。
(四)推动就业公共服务提质增效。优化“15分钟就业服务圈”社区就业服务站点功能布局,建立“强站带弱站”结对机制,推动站点均衡特色发展,加强基层队伍能力培训,提升基层就业服务能力。提升“崇明就业·公共招聘”平台线上服务效能,强化区内区外联动,加大岗位收集匹配力度。继续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定期定点进商圈活动,打造“月中职达”品牌。强化重点企业用工保障,实施用工情况监测和需求排摸,对长期存在招工难问题的企业开展支持帮扶活动。规范失业保险业务经办,确保待遇“畅通领、安全办”。
(五)深化劳务协作。推进与云南临沧、湖南株洲地区劳务协作,深化联合招聘、校企合作、到岗实习等工作。广泛开展稳岗留工送温暖活动,做好转移就业劳动力节后返岗服务保障工作,持续打响“崇明海洋装备工”劳务品牌。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培育家政服务、养老护理等民生领域劳务品牌。
二、坚持产业和需求导向,加强职业能力建设
(六)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围绕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目录,结合我区产业和就业需求,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年”计划,开展补贴性培训不少于9400人次。聚焦先进制造业、文旅特色产业和家政、养老等民生服务领域,支持社会力量整合资源参与办学,扩大社会化培训范围,提升培训能级。发布崇明职业培训地图。修订我区使用地方教育附加开展企业职工职业培训工作操作办法。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和定向培训,培训认证“人工智能推介官”1600人次。推进“一区一品牌”建设,支持船海重点企业开展职业技能自主评价,加强“民宿管家”评价工作质量管理。
(七)推进“崇明海洋装备”技能培训。支持江南、沪东、振华等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围绕产业发展需求,高质量开展职工岗位培训和技能等级培训。鼓励有条件的基地面向社会提供职业培训,开放技能实训资源。支持船海企业与国内职业学校针对急需紧缺技能人才,探索“双元制”培养模式。聚焦对口支援地区来崇求职人员、本地长期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针对性开展岗前培训。
(八)做好各项职业技能竞赛工作。举办2026年崇明区职业技能大赛,结合区域产业发展合理设置竞赛项目。做好第四届国赛(世赛项目)上海市选拔赛等市级各类专项赛事活动选手选拔等工作。配合市级部门开展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相关工作。
三、聚焦优化服务,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九)推进城乡居保和征地保障工作。持续开展城乡居保无账户人员纳保扩覆。落实城乡居保年度筹资,推动开展集体补助工作。推进沪渝蓉高铁崇明站配套道路、“蒙电入沪”等项目被征地人员落实社会保障工作,加强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预缴资金监督管理。修订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落实被征地人员延长缴费政策。稳妥落实城乡居保、征地养老等人员养老待遇标准年度调整工作。
(十)优化工伤保险经办服务。持续做好企业职工及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工伤认定、职业伤害确认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优化工伤认定案件经办流程,加强涉诉案件管理,提升规范化水平。贯彻落实本市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加强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管理培训,推进因病丧劳鉴定工作。深化工伤预防工作,做好海装企业工伤预防项目和工伤预警企业监督管理。加强工伤康复宣传引导,扩大工伤康复覆盖面。落实快递网点工作人员、超龄就业人员和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宣传、业务经办工作。
(十一)强化企业收入分配监管。会同区国资委指导督促区属企业落实新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薪酬管理的实施意见》,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加强子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开展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做好企业薪酬调查和制造业人工成本调查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行政审批要求,依法、高效、稳妥实施审批工作,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举措。
(十二)加强社保基金安全监管。贯彻落实本市社保基金行政监督实施意见,开展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落实社保基金专项检查和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完善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持续优化内控稽核制度,细化审核经办流程。加强业务与审计稽核协同,落实相关险种对接人社部中台,筑牢社保基金安全防线。
四、推动人力资源开发,规范高效做好人事管理
(十三)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落实常态化经济运行调度,动态了解重点企业经营情况,优化服务保障措施,依托外省市劳务协作基地、校企合作平台,加强对船海类重点劳务派遣企业的用工保障。依托“随申办”崇明旗舰店,发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包2.0版”。组织企业参与各级人力资源服务洽谈大会,支持企业申报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伯乐”奖励计划。
(十四)加强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与培育。落实本市职称制度改革部署,强化政策宣传引导。配合开展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相关工作,规范实施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做好正高级职称及两高人才“直通车”高级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申报国家级、市级专家服务基层项目,做好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结合我区产业需求,积极申报组织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项目。
(十五)规范开展人事管理。规范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序实施事业人员跨部门交流。做好乡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修订区级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编外用工管理。落实市级部门关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调整方案和正常增长机制,做好事业单位统筹分配部分和绩效考核联动,强化区级统筹激励导向。适时调整社区工作者薪酬水平。组织申报年度评选表彰项目,进一步规范创建示范活动。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福利退管工作,规范各类活动经费管理使用,提升退休人员服务保障水平。
五、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水平,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十六)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贯彻实施劳动法律法规政策,依法规范企业用工。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进一步健全集体协商机制,推进相关企业开展技能人才工资集体协商试点示范。加强企业用工指导,提升“劳动法律服务诊所”服务质效,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强化劳务派遣企业管理,规范劳务派遣用工。
(十七)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诉源治理,围绕重点区域、重点企业,落实产业庭实体化,搭建沪东中华、海洋装备产业园区调解组织平台,深化海装行业劳动关系“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开展调解仲裁“心连心”文化品牌建设,举办仲裁员、调解员能力提升活动,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成功率达到65%。加强案件集体讨论和裁审衔接,推进简易案件速裁,推进电子送达等智慧仲裁服务,仲裁年度结案率达到(或超过)93%。深化监察仲裁“一口受理”,健全群体性矛盾联动处置机制。完善“劳动解纷+就业帮扶”工作模式。
(十八)推动欠薪治理常态长效。坚持“条块结合、部门联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深化保障工资支付源头治理。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落实数字治欠要求。持续开展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业项目欠薪问题集中整治,扎实推进治理欠薪冬季行动,提升欠薪线索化解质效。加大对恶意欠薪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查处劳动保障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维护女职工劳动权益等专项检查。
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不断优化人社营商环境
(十九)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加强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学法用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与监督,规范执法流程,提高执法质效。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全面推行“检查码”应用。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聚焦新就业群体等重点对象,精准开展法宣与权益保障。提升重大执法、疑难案件法制审核质效,稳慎处理行政争议,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
(二十)提升人社公共服务水平。落实优化营商环境9.0行动方案,持续提升人社领域服务水平。优化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许可、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等行政审批流程,贯彻2025版人社领域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要求。持续推进数字治理和数字赋能,提升“一网通办”服务能力。开展“帮办行动”,有效发挥“好差评”作用,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质量。设立服务船海产业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服务可及度、便利化。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抓好信访基础业务办理,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负面舆情。建好“崇明人社”微信公众号,做好先进工作经验、优秀典型案例宣传报道,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和内容,传播人社声音,讲好人社故事。完成就促中心内设机构调整。
七、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二十一)强化政治机关建设。坚持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持续深化政治机关建设,引导人社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在崇明人社领域更加坚决有力地贯彻落实。举办庆祝建党105周年系列活动。
(二十二)夯实基层组织基础。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高质量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深化“党支部建设示范点”“书记工作室”建设,锻造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持续推动“一支部一特色”创建,落实“一个支部一件实事”,积极探索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有效路径、创新载体。继续组织“中层干部培训班”等学习培训,举办“优秀年轻干部”专题培训班。强化对干部的考察识别和选拔培养,加大干部职工“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力度,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人社干部队伍。
(二十三)从抓作风入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四责协同”机制,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加强人社行风政风建设,深入推进“人社局长走流程”,深化“三结对”就业帮扶工作,提升帮扶实效,将作风建设成效体现在为民办实事上。深入宣贯践行人社16字局风,推动人社作风持续向上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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