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6-02-13 00:00

浏览

【字体:
  •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6-02-13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5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积极推广全程网办,依法规范实施行政许可。根据崇明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我局涉及5项行政许可事项,包括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2025年度,共计作出行政许可1211件。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涉及5项行政许可事项,2025年办理情况为:收到行政许可申请1211件,受理1006件,不予受理205件,批准1006件,不予批准0件,网上受理1006件,全程网办1006件,当场办结829件,实施告知承诺82件,1006件办件按期办结。具体为:审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82件,审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533件,审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596件。上述事项均未收取相关费用。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为依法科学开展监管工作,进一步健全事中事后监管相关制度,我局制定了劳务派遣单位综合监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综合监管、职业技能培训综合监管等工作制度。2025年度,通过实行年度报告和跨部门综合监管等方式,共计开展1078次事中事后监管。其中,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年度经营报告1070次,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跨部门综合监管5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跨部门综合监管3次。

四、改革创新情况

持续深化“一网通办”改革,职业培训学校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2025年,制定实施《崇明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工作方案》《崇明区职业技能培训综合监管工作方案》《崇明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规经营指南》,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五、监督纠正情况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照行政许可法律法规相关文件精神,严格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条件,依法依规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2025年,未收到关于行政许可办理的差评、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5年,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情况总体良好,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大部分劳务派遣公司、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办理特殊工时的企业实际经营地在外区,跨区检查存在一定困难,督促企业整改的措施还有待进一步改进。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10日


附件3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行政许可办理和批后监管情况统计表

 

序号

部门名称

事项

名称

行使层级

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收费

情况

批后监管情况

复议诉讼情况

申请

受理

不予受理

批准

不予批准

未办结

办结办件(包括批准和

不予批准)中

收费办件量

收费金额

是否制定监管制度

主动开展

监管

投诉举报

查处

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复议被纠错案件量

行政诉讼法院判决败诉案件量

网上受理

全程网办

告知承诺

当场办结

按期办结

超期办结

主动开展监管

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收到投诉举报

查实违法违规行为

是/否

1

区人社局

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

区级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

区人社局

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

区级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

0

0

0

0

0

0

3

区人社局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区级

82

82

0

82

0

0

82

82

82

82

82

0

0

0

5

0

0

0

0

0

0

4

区人社局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区级

533

533

0

533

0

0

533

533

0

356

533

0

0

0

1070

0

0

0

0

0

0

5

区人社局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区级

596

391

205

391

0

0

391

391

0

391

391

0

0

0

0

0

0

0

0

0

0

合计


1211

1006

205

1006

0

0

1006

1006

82

829

1006

0

0

0

1078

0

0

0

0

0

0

 

注:1.事项名称请对照最新版行政许可事项的主项进行填报,系统表格已由市级部门按照《上海市崇明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配置,填报过程如发现有遗漏的,请及时联系区数据局审改科。

2.统计起止时间为1月1日—12月31日,各行政许可事项主管部门按照事项(无需拆分情形)统计汇总各类相关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的工作数据(区政府、乡镇政府、多个单位按照职责各自实施行政许可的数据,均由牵头的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汇总统计),仅统计在该统计周期内办结的办结数量。办结指“不予受理”、“批准”和“不予批准”。如上一统计周期申请或受理的,但在本统计周期办结的需统计在本统计周期内。申请(数)=受理(数)+不予受理(数)。受理(数)=批准(数)+不予批准(数)+未办结(数)。

3.“全程网办”包含在“网上受理”内,“当场办结”包含在“按期办结”内。

4.批后监管数据不局限于本统计周期内办结的办件。监管次数一般按照监管对象监管次数进行统计,不按批次进行统计。

5.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被行政处罚案件数进行统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件预览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公众评价

0位公众参与评价,0位公众认为信息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