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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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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6-2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序号 |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或者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单位地址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理情况 |
1 | 上海翊庭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 913102303423594947 | 张岳 | 注册地址:崇明区新河镇新申路921弄2号M区158室(上海富盛经济开发区); 现经营地址:崇明区堡镇向阳新村92号101室;原经营地址:崇明区堡镇堡镇中路368号。 |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 责令停止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 |
上海翊庭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案。2024年7月11日,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崇明区人社局)对上海翊庭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翊庭公司)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检查。经查实,翊庭公司存在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有违法所得(已退还)。2024年11月19日,崇明区人社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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