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5-02-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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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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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5-02-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4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崇明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我局涉及5项行政许可事项,包括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2024年度,共计作出行政许可1420件。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办理情况为:收到行政许可申请1500件,受理1420件,不予受理80件,批准1420件,不予批准0件,网上受理1420件,全程网办1420件,当场办结1142件,实施告知承诺96件,1420件办件按期办结。具体为:核发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96家,审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675件,审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649件。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为依法科学开展监管工作,进一步健全事中事后监管相关制度,我局制定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2024年度,通过电话检查、实地检查、实行年度报告、实行“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开展了1142次事中事后监管。其中,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监管40次,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监管1077次,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监管25次。

四、改革创新情况

持续深化“一网通办”改革,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基本实现全程网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在筹建阶段实行“告知承诺制”,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制定《崇明区劳务派遣单位跨部门综合监管相关工作制度》和崇明区劳务派遣单位合规经营指南,对劳务派遣单位的信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实施差异化监管。落实人社部办公厅《企业特殊工时制度审批监管服务工作规则指引》,加强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和监管。

五、监督制约情况

一是科学安排检查比例和频次。当年度有市、区专项检查的,按照检查要求的比例和频次明确监管。没有规定的,检查比例原则上不少于5%,当年度对同一主体的检查原则上不超过2次。二是全面实行随机抽取。应用市人社局监管系统,在局机关纪委的全程监督下,随机抽取行政许可项目的检查对象和检查(执法)人员,再由各职能科室实施检查。三是规范检查(执法)行为。开展检查由2个以上检查(执法)人员一同进行,检查时出示证件并记录在案。检查过程中,充分保障监管对象陈述、申辩权利。四是开展信用分类监管。开展劳务派遣单位信用分类监管,对列入重点监管名单的企业在2年内适当提高抽查比例或增加检查频次。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区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的大部分企业实际经营地在外区,跨区检查存在一定困难,督促企业整改的措施还有待进一步改进。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7日

附件3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行政许可办理和批后监管情况统计表

序号

部门名称

事项

名称

行使层级

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收费

情况

批后监管情况

复议诉讼情况

申请

受理

不予受理

批准

不予批准

办结办件(包括批准和

不予批准)中

收费办件量

收费金额

是否制定监管制度

主动开展

监管

投诉举报

查处

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复议被纠错案件量

行政诉讼法院判决败诉案件量

网上受理

全程网办

告知承诺

当场办结

按期办结

超期办结

主动开展监管

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收到投诉举报

查实违法违规行为

是/否

1

区人社局

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

区级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

区人社局

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

区级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

区人社局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区级

96

96

0

96

0

96

96

96

96

96

0

0

0

40

0

0

0

0

0

0

4

区人社局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区级

675

675

0

675

0

675

675

0

397

675

0

0

0

1077

0

0

0

0

0

0

5

区人社局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区级

729

649

80

649

0

649

649

0

649

649

0

0

0

25

0

0

0

0

0

0

合计

1500

1420

80

1420

0

1420

1420

96

1142

1420

0

0

0

1142

0

0

0

0

0

0


注:1.事项名称请对照最新版行政许可事项的主项进行填报,系统表格已由市级部门按照《上海市崇明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配置,填报过程如发现有遗漏的,请及时联系区政务服务办审改科.

2.统计起止时间为1月1日—12月31日,各行政许可事项主管部门按照事项(无需拆分情形)统计汇总各类相关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的工作数据(区政府、乡镇政府、多个单位按照职责各自实施行政许可的数据,均由明确的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汇总统计),仅统计在该统计周期内办结的办结数量。办结指“不予受理”、“批准”和“不予批准”。如上一统计周期申请或受理的,但在本统计周期办结的需统计在本统计周期内。申请(数)=受理(数)+不予受理(数)。受理(数)=批准(数)+不予批准(数)。

3.“网上受理”包含在“全程网办”内,“当场办结”包含在“按期办结”内。

4.批后监管数据不局限于本统计周期内办结的办件。监管次数一般按照监管对象监管次数进行统计,不按批次进行统计。

5.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被行政处罚案件数进行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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