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劳人仲(2024)办字第1086号仲裁裁决公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12-24 00:00

  •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4-12-24

上海惠妤供应链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宋道磊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并已依法缺席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崇劳人仲(2024)办字第1086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对申请人宋道磊的请求事项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上海市崇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