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劳人仲(2024)办字第1006号仲裁开庭公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10-12 00:00

  •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4-10-12

安徽创翔新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周道均与你公司的劳动争议一案(案号:崇劳人仲(2024)办字第1006号),因无法向你公司送达应诉及开庭通知,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会定于2024年11月26日13:30在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朝阳门路11号5楼第四仲裁庭开庭审理,未按期参加仲裁活动,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上海市崇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二四年十月十二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