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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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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5-3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23〕27号)的文件规定和相关工作要求,为了对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条件且社保缴费地在崇明的企业尽快完成补贴发放工作,请以下待确认汇总名单内的企业于2024年6月7日前及时在市“一网通办”平台完成补贴意愿确认,逾期未确认的企业将视作放弃。
对外咨询电话:59620776。
附件:2023年度崇明区一次性扩岗补助待确认企业名单
上海市崇明区就业促进中心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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