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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5-0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根据《关于给予本市相关用人单位就业补贴应对疫情稳岗保就业的通知》(沪人社规【2022】18号)、《关于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22〕33号)、《关于拓宽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政策受益范围的通知》(沪人社规〔2022〕319号)的文件规定和市就促中心的相关要求,崇明区就业促进中心按照“方便、快捷、规范、安全”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免申即享”方式发放补贴。
在审核过程中,由于部分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银行账户信息不完整,政策补贴审核工作无法开展。(名单详见附件1)请以下用人单位在5月18日前与崇明区就业促进中心来沪就业科联系,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应材料信息。逾期未联系的,视作该单位放弃吸纳重点群体一次性就业补贴与一次性扩岗补助。
联系部门:崇明区就业促进中心来沪就业科
联系电话:021-69691382、021-59620776、021-59621661
联系人:赵老师 胡老师 施老师
崇明区就业促进中心
2023年5月9日
序号 | 享受政策 | 单位名称 |
1 | 吸纳重点群体一次性就业补贴 | 上海市崇明区臻颜美容店 |
2 | 吸纳重点群体一次性就业补贴 | 上海鞠曾建设有限公司 |
3 | 一次性扩岗补助 | 上海甪垣空间设计事务所 |
4 | 一次性扩岗补助 | 上海园亦科技有限公司 |
5 | 一次性扩岗补助 | 上海桥昂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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