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操作指引>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3-06 00:00

  • 索引号:

    SY6942079101202300008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字号:

    沪崇人社〔2023〕19号

  • 成文日期:

    2023-03-06

  • 发布日期:

    2023-03-06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操作指引>的通知》(沪人社关〔2023〕1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乡镇要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把创建活动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举措,健全协调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引导辖区内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与创建。在崇国有企业、区属国有企业要全面对照创建指标,带头参与创建和申报,同时做好下属企业、入驻企业的宣传发动,引导培育更多企业达到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标准,推动企业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联系人:黄巍巍 张莉 电话:69693165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崇明区总工会

上海市崇明区工商业联合会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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