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6942079101202300006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沪崇人社〔2023〕13号
成文日期:
2023-02-13
发布日期:
2023-02-2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3日
2023年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高标准推进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重要之年。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以及市委、区委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和市人社局工作要求,根据“十四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围绕大局、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和谐,努力在就业创业、人才人事、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以及党的建设等六个方面取得新进展,全力推进本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全力落实就业优先战略,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1.落实各项就业政策。全面贯彻《上海市就业促进条例》,落实《关于做好本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稳就业工作的意见》,细化市、区各项援企稳岗扩就业举措,强化政策宣传,推动政策加速落地,支持服务企业健康平稳发展,帮扶劳动者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完善2023年本区促进就业工作目标体系和乡镇稳就业绩效考核细则,加强督导调度,确保完成新增就业岗位、城乡登记失业人数控制等各项就业指标任务。开展促进就业先进评选表彰,激发全区各界推动就业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提升重点群体就业帮扶质效。优化青年群体就业服务,深入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多元化服务。强化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深入实施“人人乐业”专项行动,帮扶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加强就业困难人员管理,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就业托底作用。开展灵活就业人员调查统计,落实社保补贴政策,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深入推进东西部劳务协作,加强“山海一家亲”劳务协作品牌建设,促进农民工及脱贫人口在沪稳定就业。
3.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落实各类创业扶持政策,对青年大学生、民宿、农业产业等乡村创业典型实施跟踪帮扶机制。继续推进特色创业型社区创建,推进校区、园区、社区“三区”融合和区域联动。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对“三区”或银行等推荐的重点企业提供“批次贷”服务。开展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逐步形成面向不同层次需求的创业培训课程和评价体系。继续推进创业指导站向院校延伸,建立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创业指导崇明区站。深化“海纳百创 创业瀛洲”区域品牌建设,挖掘双创成果,培育创客文化。
4.深化职业技能培训。聚焦重点群体,落实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大规模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对接重点企业,支持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培养。强化线上、线下职业培训监督管理,落实人防加技防措施,提升职业培训质量。夯实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鼓励和发展优质社会化培训机构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引导传统型培训机构转型发展。
5.提升就业公共服务能力。实施提升基层就业服务能力行动,研究制订加强本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合理配备村(居)就业服务工作人员,布局村(居)公共就业服务网点,压实村(居)就业信息排摸、就业援助、政策宣传等职责。区、镇合力推进“互联网+就业服务”,为求职者提供及时便捷的岗位信息推送服务。实施重点企业“沪岗行动”,开展春季促进就业专项行动、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民营企业招聘月、百日千万网络招聘等活动。加强就业失业监测统计和劳动力资源管理基础服务,定期开展“百企”、小微企业用工专项调查。完善就业保障E本通信息系统,提升信息平台应用效能。加大优质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开发就业见习岗位。加强就业创业指导专家队伍建设,做强“两师两团”品牌。
二、稳妥推进人才引育,规范高效开展人事管理
6.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编制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紧缺人才目录(2023版)。加大人才引进政策宣传力度,推动扩大我区引进人才落户的重点机构户数,优化特殊人才引进专用落户指标自主审批工作机制。设立留学人员创业平台,大力招引留学人员来崇创新创业。开展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相关工作,积极参加市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实施“三支一扶”人员和专业技能储备人才招募计划,组织崇明籍大学生暑期回乡实习活动。搭建人力资源交流平台,组织开展人才招聘活动。
7.强化人才培养评价和服务。实施“瀛洲英才”领军项目。选拔、推荐优秀人才参加各项市级人才培养计划。贯彻落实市级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规范开展工程系列建筑专业职称评审。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机制,深化“才聚瀛洲 智荟生态”人才服务品牌,推动“12333”服务体系建设,优化人才服务驿站功能。组织参加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创业大赛,举办各类人力资源主题活动,做好人力资源服务业行业信用评价。规范受理、审核、拨付本区人才专项资金。
8.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深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贯彻落实本市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政策。发挥江南造船集团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作用,带动海装船舶行业企业开展技能人才培训。推动江南造船集团职业技术学校新型技师学院建设,加快高级工及以上等级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持续开展技能大师工作室等资助评选推荐。举办区级职业技能大赛,配合做好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和上海市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等各项技能竞赛相关工作。
9.规范开展人事管理工作。修订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继续推进乡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形成长效机制。持续优化各行业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设置,研究出台教育行业专业技术岗位区级统筹管理方案。调整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工资和社区工作者薪酬水平。评估完善本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健全区级非在编人员使用管理规范体系和工作机制。优选申报本区评选表彰和创建示范项目,指导协调有关活动规范开展。推进退休干部活动室标准化建设,组织健康有益的各类活动,提升退休干部福利保障和服务水平。
三、持续强化管理服务,坚守兜牢社会保障底线
10.推进城乡居保扩覆和征地保障落实。深入实施城乡居保无账户人员纳保扩覆工作,鼓励参保对象多缴长缴。根据市级部署,进一步完善本区被征地人员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全力做好轨道交通崇明线、沪渝蓉沿江高铁崇明段等重大工程被征地人员落实保障工作。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及时落实城乡居保、征地养老等人员养老保障待遇水平调整工作。
11.规范开展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工作。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政策,通过“上海人社APP”“随申办”“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经办渠道,全面落实失业保险“畅通领”。优化工伤简易案件、疑难案件认定办理流程。调整充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提升鉴定水平。加大工伤预防政策精准宣传力度,落实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加强工伤康复引导,扩大政策受益面。
12.加强企业收入监督管理。加强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管理,配合区国资监管部门,落实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任务,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做好本区企业薪酬调查和制造业人工成本调查工作。
13.强化资金风险防控。加大就业培训资金,企业欠薪保障金,工资保证金,城乡居保、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基金全过程监督管理力度。制定本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内控管理制度。完善审批流程,落实专人专岗开展稽核工作。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警示活动,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四、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4.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进一步推进基层队伍整合。加强对乡镇劳动关系协调中心的指导服务和监督考核,提升劳资矛盾基层预防化解能力。推进和谐同行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吸引更多企业参与创建。推进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进一步发挥集体协商机制作用。加强对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
15.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效能。开展乡镇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效能提升专项行动。增加长兴、堡镇巡回仲裁庭排庭、开庭,方便群众就近仲裁调解。组织本区基层调解组织参加第三批上海市金牌调解组织评选。深化执法、仲裁、信访、就业联动,拓展劳动保障维权服务大厅功能,创新形成“劳动维权+就业帮扶”工作模式。加强裁审衔接,提升案件调处质效和仲裁公信力。
16.全面提升根治欠薪工作水平。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做好工资保证金存储、使用、补足、返还等管理工作,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项目开展常态化培训、指导、检查,加强欠薪线索处置全流程闭环管理。做好迎接国家、本市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开展集中整治农民工欠薪专项行动,实施维护女职工劳动权益、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等专项执法检查,常态化实施“双随机、一公开”主动监管,精准打击劳动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完善案件分类流转处置各项机制,提升行业主管部门、乡镇和大型企业预防化解劳资纠纷效能。
五、不断优化办事体验,努力提升人社服务水平
17.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对标全国法治人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开展“法治人社建设提升年”活动。修订完善并汇编局系统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指导,深化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机制。开展行政执法和仲裁案卷评查,提升办案质量。继续开展“人社政策您点单”法宣活动,打造“致和·劳动法律诊所”服务企业项目,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精准性。推进落实劳务派遣单位信用分类监管。依法依规实施综合工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等行政许可审批,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举措。
18.提供更高质量人社服务。持续深化业务流程再造,优化人社服务体验感。加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快提升新组建的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服务能力。继续开展“局长走流程”“领导帮办行动”,有效发挥“好差评”作用。推进职业技能培训综合监管“一件事”、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一件事”改革,推动征地养老人员医药费报销实现“免申即享”。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开通运行“崇明人社”微信公众号,加强人社政策宣传,提供人社服务信息,提高工作显示度和群众满意度。
六、深入加强理论武装,有序有力推进党的建设
19.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把讲政治贯穿人社工作始终,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凡“三重一大”事项必经集体讨论。持续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力做好规模性裁员、农民工欠薪等舆情防范、处置与化解。积极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推动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20.坚持不懈深化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法治思想以及关于人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等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员教育,组织开展多层次、全覆盖、系统性的学习教育活动。继续开展“人社这十年”主题展活动、知识竞赛活动,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
21.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组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党支部,严格按程序完成各基层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深化模范机关建设,推进基层党建“火炬行动”,构建“1+6”党建品牌和业务工作品牌矩阵,不断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持续深化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机制。加大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开展干部轮岗交流,落实中层后备干部“一对一”学习锻炼带教,强化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人社干部队伍。
22.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化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压紧压实“一岗双责”责任。严格监督执纪,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强化人社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监管,持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推进政风行风和作风建设,建立健全投诉问题的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开展“局风大讨论”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广泛思考、积极讨论、有效提炼,不断凝聚共识,打造人社干部特质名片,提振干部职工精气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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