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市崇明竖职教育培训中心设立园林绿化工(五、四、三级)、餐厅服务员(五、四、三级)职业培训项目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11-15 00:00

  • 索引号:

    SY6942079101202200039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字号:

    沪崇人社就〔2022〕12号

  • 成文日期:

    2022-11-15

  • 发布日期:

    2022-11-15

上海市崇明竖职教育培训中心

你单位提出开设园林绿化工(五、四、三级)、餐厅服务员(五、四、三级)职业培训项目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定的<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82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管理操作办法>的通知(沪就促〔2018〕10号,同意你单位在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内开设园林绿化工(五、四、三级)、餐厅服务员(五、四、三级)职业培训项目。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附件:上海市崇明竖职教育培训中心许可项目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1114

 

 

 

 

 

 

 

 

 

附件

上海市崇明竖职教育培训中心许可项目

序号

项目

等级

1

车工

5

2

车工(数控车床)

4、3

3

铣工(数控铣床)

4、3

4

园林绿化工

5、4、3

5

餐厅服务员

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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