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6942079101202200011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沪崇人社〔2022〕18号
成文日期:
2022-03-14
发布日期:
2022-03-14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2年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5日
2022年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的召开之年,是区新一届政府工作的开局起步之年,也是落实区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市委、区委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作部署,围绕大局、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和谐,努力在就业创业、人才人事、社会保障、劳动关系、自身建设等五个方面取得新进展,全力推进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一、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1.贯彻落实促进就业扶持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援企稳岗、稳就业政策,全力支持和服务企业健康平稳发展。制定落实本区新一轮促进就业扶持政策,修订政策操作办法,完善经办审核系统,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7510人(市对区考核新增指标,指的是本区户籍劳动力在全市范围内实现新增就业),在本区实现新增就业9000人,城乡登记失业人数控制在12255人以内,确保本区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2.开展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加强高校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长江退捕渔民等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深入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就业创业见习计划”等专项服务,帮助452名长期失业青年实现就业创业。开展“人人乐业”专项行动,通过“六个一”服务举措,全面提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能力,实现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中重新就业人员占比50%以上。做好就业困难群体托底安置工作,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规范开展生态岗位人员录用及考核管理。依托“春风行动”“就业扶贫行动日”等活动,深化来沪人员就业服务工作。
3.深化创业带动就业。持续实施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行动,全年帮扶引领成功创业210人,其中青年大学生126人。深化园区、社区、校区“三区”融合,加强区域联动,促进创新创业要素流通。加强公共创业服务队伍建设,探索专家团分类管理机制。举办学雷锋主题服务月等系列品牌活动,进一步打造“博士农场主”“星级民宿主”两大专家团亮点。深化“海纳百创 创业瀛洲”区域品牌建设,举办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上海选拔赛崇明赛区比赛等各类主题活动。促进创业者能力提升,组织有需求的各类创业者参与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
4.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聚焦重点群体,鼓励职业技能提升,全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6000人次。对接重点企业,加大职业培训政策宣传指导,落实市政府实事项目支持培养企业新型学徒300名。落实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属地化管理工作。制定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企业职工培训补贴审核操作指引,进一步规范资金审核流程。强化职业培训系统建设,严格落实职业培训督导职责,进一步规范本区职业培训活动。鼓励和发展优质社会化培训机构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引导传统型培训机构转型发展,设立新型培训项目,探索新型培训模式。举办区级职业技能大赛,全力配合做好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和市级各项技能竞赛相关工作。
5.夯实就业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推进就业参保登记一体化工作,实现“一次申请、合并办理、统一反馈”的业务经办模式。做好失业人员动态监测及信息维护,积极推进灵活就业社区监测机制,开展本区户籍未就业劳动力状况排摸,做好就业基础数据调查分析。积极推广一体化职业介绍平台,为重点企业用工提供全方位、多渠道、常态化就业服务和指导。深入推进东西部劳务协作,强化和云南省临沧市的沟通对接,扩大校企合作,切实做好就业帮扶。
二、加大人才引育和服务力度,提高人事管理规范性
6.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出台本区促进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人才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及操作指引。开展人才政策系列宣讲活动,持续推进政策落地见效。支持留学人员来崇创业,设立本区留学人员创业园。探索本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聚焦“五新”生态产业领域,加大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科技人才和青年人才的力度。加强对人才服务园的指导,以市场化引才推动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实施“燕归巢”“凤来栖”青年人才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崇明籍大学生回乡工程,继续开展大学生暑期回乡实习活动,继续搭建招聘平台,加大“三支一扶”人员和专业技能储备人才招募力度。做好海内外人才引进等工作。
7.优化完善人才服务工作。持续开展人才安居工程,制定市场化人才公寓运作管理实施办法。打造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提升人才驿站服务功能,构建全方位、多渠道人才服务模式。举办新经济组织高层次人才研修班。深化人才业务“网上办、马上办、上门办”,落实区域重点企业“上门办”服务。启动新一轮本区领军人才、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评选活动,做好市、区两级人才培养计划入选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好特殊人才相关工作。规范人才专项资金的受理拨付工作。开展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和经济系列职称考试工作,指导相关单位做好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评聘。
8.规范开展人事管理工作。完善制度规范,持续做好本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组织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岗前集中培训。根据市级统一部署,推进乡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优化教育、科研、农业、体育等重点行业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设置。制定实施本区事业单位绩效工作指导意见和年度绩效工资调整方案,强化指导监督。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区属事业单位事务性辅助岗位非在编人员用工管理,指导教育、卫生等部门研究制定本行业非在编人员使用管理办法。扩大“三自组织”等特色做法的影响力,提升退休干部福利保障和服务水平。完善表彰奖励制度体系,规范开展各类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
三、提升管理服务能级,安全高效推进社会保障工作
9.提升城乡居保工作水平。继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成年度10%无账户人员纳保指标。贯彻落实社保扶贫政策,持续推进长江退捕渔民应保尽保。引导参保人员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多渠道提高养老水平。根据本市统一部署,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继续实施生态养老补贴制度。落实社会保险延伸社区个人业务全市通办工作。
10.落实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根据上海市政策修订情况,修订本区被征地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依法依规及时办理本区征地人员落实社会保障。重点关注市、区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提前介入、实地指导、强化对接。加强对乡镇业务指导,提高办理效率。严控征地保障业务经办风险,妥善化解征地矛盾及历史遗留问题。及时调整、发放被征地养老人员养老待遇。
11.做好企业有关保障工作。配合区国资监管部门贯彻落实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任务,开展区属国有企业工资监督检查。做好本区企业薪酬调查和制造业人工成本调查工作。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本市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行政许可办法,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举措,依法、高效、稳妥实施审批。
12.稳妥开展工伤事务工作。优化工伤认定经办流程,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本市要求,制定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制度,调整增加专家库成员,对专家开展规范管理和培训。稳妥做好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推进落实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减少职工伤害事故发生。
四、强化工作整合联动,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13.全面提升根治欠薪工作水平。深入宣传和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实成员单位责任,加强工作情况通报,筑牢齐抓共管格局。狠抓建筑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在建工程项目工资保证金制度覆盖率不低于98%,推进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完善欠薪平台线索分类流转处置机制,深化全流程闭环管理,案件完成率100%。做好迎接本市督查和考核工作。
14.夯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基础。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及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开展乡镇劳动关系协调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监察员、仲裁员联合定点联系指导制度,规范开展协调员培训,提升基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能力。加强长兴、城桥、堡镇巡回仲裁庭建设,积极培育选树第二轮金牌调解组织。推进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专项行动。规范开展劳务派遣许可、年度经营报告和管理工作。
15.推进劳动争议和违法案件处理。优化“信访-监察-仲裁联合受理大厅”建设,实现功能整合、业务融合,更加便利劳动者维权。深化监察、仲裁案件先行调解、基层调解机制。推进产业园区、海洋装备等重点大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提升企业内部化解劳动争议纠纷的能力。根据本市部署实施劳动人事争议简易程序,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不低于60%,仲裁结案率不低于92%。劳动关系群体性突发事件和舆情按期妥善处置率100%。组织实施各类劳动保障专项检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主动监管,执法案卷质量达标率不低于95%。
16.努力做好信访工作。围绕考核指标任务,压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抓好信访基础业务,做好满意度信访件办理工作,努力降低重复信访率。加强信访矛盾排摸和预警,稳妥处置突出信访矛盾,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为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活动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努力提升信访信息和人民意见建议报送工作水平。做好“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理工作,加强工作对接,规范操作流程,提升群众满意度。
五、筑牢自身建设基石,持续提升人社服务水平
17.持续推进法治人社建设。扎实推进机关干部学法,全面提升人社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调整本局权责清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主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修订人社政策宣传手册,深入开展“人社政策直通车”法宣活动。
18.强化资金风险防控。组织开展就业培训资金专项检查及“回头看”活动,制定完善风险防控制度,强化全过程审计监督。加强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过程规范,完善基金运行管理机制。落实社保基金要情报告制度。构建城乡居保经办事前预防控制、事中核验比对、事后稽核检查的全过程风险防控体系。健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制度规范,杜绝假案错案,维护工伤基金安全。
19.深化政风行风和作风建设。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四风”、转作风,不断提升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推进人社服务“好差评”管理,依托人社政风行风监督员和巡查员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深化“局长走流程”活动,进一步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继续推进人社系统标准化、信息化、品牌化建设,擦亮全国人社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品牌。加快推进“数字人社”建设,深化“放管服”和人社领域“一件事”改革,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20.不断加强人社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抓好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强化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提高干部风险防控能力。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严格落实各项廉政制度,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从严监管,常态长效开展城乡居保基金、就业培训资金监督检查。加强人社领域思想政治工作,加大关心关爱,强化学习培训,注重压力传导,助力年轻干部成长成才。加强干部交流培养,持续充实中层后备干部库,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人社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