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6942079101202200004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沪崇人社就〔2022〕1号
成文日期:
2022-01-20
发布日期:
2022-01-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21〕49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工作的操作口径》等文件,本区社会培训机构原已具有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设立的养老护理员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培训项目资质的,经研究,同意转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培训项目资质。详见下表:
序号 | 培训机构名称 | 等级 |
1 | 上海崇康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 | 五级、四级、三级 |
2 | 上海崇明中华职业进修学校 | 五级、四级 |
3 | 上海长护宝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 | 五级 |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