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6942079101202100002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公开主体: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沪崇人社就〔2021〕6号
成文日期:
2021-08-16
发布日期:
2021-08-1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琅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你(单位)申请设立“上海琅笃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及《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管理操作办法》等相关规定,通过审核、专家实地评估,你单位符合上海市营利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的条件。经研究,同意设立“上海琅笃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办学层次为职业技能四级,培训项目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网站设计与网页制作专项职业能力。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至区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部门办理机构设立的相关手续,并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加强教学管理,依法诚信规范办学,切实保证办学质量。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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