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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崇明区“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有效期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6-29 00:00

  • 索引号:

    SY6942079101202100013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字号:

    沪崇人社〔2021〕17号

  • 成文日期:

    2021-06-29

  • 发布日期:

    2021-06-29

  • 生效日期:

    2021-07-01

  • 失效日期:

    2024-06-30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我局对《崇明区“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进行了梳理评估。经评估,该文件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下述规定日期。文件中有关内容如现行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文件名称

       文号

     延长有效期

关于印发《崇明区“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沪崇人社〔2018〕40号

延长有效期3年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委组织部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共青团上海市崇明区委员会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