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本市社会保险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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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7-11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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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政务-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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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21-06-18

  • 发布日期:

    2017-07-11

一、养老保险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政策动态  2016年1月1日起,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9%调整为28%;对2015年底前已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相应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人员,增加了基本养老金(生活费)。同时,对2016年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增加了基本养老金。


   按照市政府部署,2016年本市对2015年底前已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办理离退休(职)手续的人员发放了一次性节日补助费。


   ——覆盖范围  截至2016年末,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333.4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4.01万人。其中参保职工957.91万人,离退休(职)人员375.52万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356.66万人。


   ——基金收支  2016年,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26.13亿元(含财政补贴收入10亿元),比上年增加171.93亿元,其中征缴收入1771.81亿元。基金支出1653.04亿元,比上年增加172.24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1276.96亿元,其中累计做实个人账户基金结余136.52亿元。


   ——待遇水平  2016年,本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3558元。


   ——关系转移接续  2016年,本市跨省市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9.24万人次,其中转入2.76万人次,转出6.48万人次;转移基金27.39亿元,其中转入9.15亿元,转出18.24亿元。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政策动态   2016年1月1日起,本市对2015年底前已按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增加了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90元。调整后,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750元。


   ——覆盖范围  截至2016年末,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9.54万人,其中领取养老金人数49.55万人。


   ——基金收支  2016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7.53亿元(含财政补贴收入52.34亿元),比上年增加9.43亿元。基金支出54.18亿元,比上年增加5.81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77.31亿元,其中个人账户基金累计积累57.10亿元。


   ——待遇水平  2016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906元。


   ——关系转移接续  2016年,本市城乡养老保险关系转移3.3 万人次,其中转入0.8万人次,转出2.5万人次;转移基金1.91亿元,其中转入0.84亿元,转出1.07亿元。


   二、医疗保险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政策动态  2016年1月1日起,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3%调整为1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39万提高到42万,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医疗账户的标准、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维持不变。


   ——覆盖范围  截至2016年末,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404.0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3.55万人。其中参保职工975.09万人,离退休(职)人员428.91万人。


   ——基金收支  2016年,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867.59亿元(含财政补贴收入3.72亿元),比上年增加117.44亿元,其中统筹基金收入634.33亿元,个人账户基金收入233.26亿元。基金支出571.92亿元,比上年增加52.98亿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433.43亿元,个人账户基金支出138.49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1402.98亿元。


   ——待遇支付  2016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医疗服务总人次达19090.11万人次,其中门诊大病和住院为552.28万人次;住院医疗费用中基金次均支付12407元,比上年增长8.10%;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85.18%。


   ——关系转移接续  2016年,本市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3.92万人次,其中转入1.23万人次,转出2.69万人次;转移基金0.80亿元,其中转入0.29亿元,转出0.51亿元。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政策动态  2016年,本市将原来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一步提高本市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促进本市社会保障体系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覆盖范围  截至2016年末,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38.0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5.16万人,其中大学生参保人数为59.77万人。


   ——基金收支  2016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3.79亿元(含财政补贴收入46.31亿元)。基金支出55.51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7.77亿元。


   ——待遇支付  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医疗服务总人次达3109.48万人次,其中门诊大病和住院为58.79万人次;住院医疗费用中基金次均支付9882元;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75.80%。


   三、失业保险


   ——政策动态  2016年1月1日起,本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调整为1.5%,其中单位缴费部分由1.5%下调至1%。


   2016年3月,市政府出台相关通知,将外来从业人员全面纳入本市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


   2016年4月1日起,本市调整了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补贴标准,以及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和补贴标准。


   2016年10月,本市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纳入了临时价格补贴的保障对象范围,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2016年10月,本市出台了《关于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办理失业登记的通知》,将在上海就业的台港澳居民纳入了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


   ——覆盖范围  截至2016年末,本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47.3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05.55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355.25万人。


   ——基金收支  2016年,本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04.47亿元,比上年增加5.77亿元。基金支出93.38亿元,比上年增加7.74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181.18亿元。


   ——待遇支付  2016年末,本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10.5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万人;2016年全年本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人均月领取失业保险金1322元。全年共有2.87万名农民合同制工人领取了失业补助金。


   四、工伤保险


   ——政策动态  根据国家和本市的规定,自2015年10月起本市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基准费率,按照行业风险类别确定了八档基准费率。


   2016年4月1日起,根据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本市调整了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因工致残1-4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标准和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标准。


   ——覆盖范围  截至2016年末,本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43.5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68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351.58万人。


   ——基金收支  2016年,本市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2.78亿元,比上年减少3.56亿元。基金支出29.79亿元,比上年减少1.43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60.18亿元,其中储备金结存10.70亿元。


   ——工伤认定  2016年,本市认定工伤人数为4.99万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人数为4.28万人,其中评定伤残等级人数为3.90万人。


   ——待遇支付  2016年,本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为6.53万人,比上年减少0.49万人,人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44666元。伤残职工月人均伤残津贴(含退休伤残职工补差金额)2766元,月人均生活护理费2215元,供养亲属月人均抚恤金1655元。


   ——工伤预防  2016年,本市工伤预防宣传费支出0.02亿元。


   五、生育保险


   ——政策动态  2016年1月1日起,根据本市的相关规定,新设“生育假”,生育妇女在生育假30天期间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2016年4月1日起,原缴纳“三险”的外来从业人员按照“五险”参保且符合计划生育生产或流产的,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016年7月1日起,根据本市的相关规定,本市调整了生产或流产妇女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规范了生育生活津贴计发办法。


   ——覆盖范围  截至2016年末,本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56.0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20.68万人。


   ——基金收支  2016年,本市生育保险基金收入65.07亿元,比上年增加16.36亿元。基金支出50.63亿元,比上年增加12.41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31.63亿元。


   ——待遇支付  2016年,本市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从业妇女人数为14.81万人次(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失业妇女0.99万人次),比上年增加2.86万人次,人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3.42万元。


   六、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


   本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情况已纳入市人大审议的范围,并接受本市审计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同时,继续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网上监管,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


   2016年末,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七项社会保险基金资产总额3199.10亿元。其中,市财政专户存款2952.20亿元,各社保经办机构支出户存款241.39亿元,暂付款5.51亿元(详见下表)。单位:亿元

资产

项目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

保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失业

保险

工伤

保险

生育

保险

财政专户存款

1296.23

71.19

1344.59

2.27

161.07

52.90

23.95

2952.20

支出户存款

141.03

6.13

54.94

5.32

19.89

6.52

7.56

241.39

暂付款

3.92

0.25

0.22

0.94

0.18

5.51

债券

投资

基金资产总额

1437.26

77.32

1403.45

7.84

181.18

60.36

31.69

3199.10


注:暂付款,反映尚未收回的社会保险基金暂付款项;


   2016年,本市通过社会保险专项审计、稽核以及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了社会保险参保、职工工资申报以及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费用等情况的检查。


   一是稽核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截至年底,共受理稽核投诉、举报件2161件(含历年结转案件),办结1901件,结案率为87.97%,累计追缴社会保险费3184万元。落实专项审计整改工作,完成整改8546户,追缴社会保险费5.27亿元。对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5人次进行查处,追回冒领社会保险待遇35.54万元。二是依法实施行政处罚、银行划拨等法定措施。截至年底,511户欠费单位移送行政处罚,并对187户欠费单位实施了银行划拨,通过上述措施,共清理回收欠费、滞纳金2565.85万元。三是全面推进社保诚信建设。加大失信单位欠费信息上报“上海市公共信用服务平台”频次,由按季度上报调整为按月上报,全年累计将14048条失信单位欠费信息提交市人社局。同时,进一步扩大欠费单位社会公开告示范围、增加公示信息项目、严格依法推进公示工作,全年累计通过社会媒体对114户社会保险欠费单位进行了公示。四是对违规定点医疗机构及个人追款合计6471.06万元。


   七、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


   本市社保部门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效能。一是“三个社保”建设日趋完善。网上社保持续优化,实现了企业登记信息的网上采集,优化了41项网上办事平台功能;社区社保更加夯实,开展了全市213个街镇的社区社保工作人员集中培训,16项个人社保业务查询、咨询、受理实行了对全市各街镇的全面延伸;柜面社保不断完善,“一窗式受理、全科式审核”的柜面经办模式全面推行,排队叫号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全面完成。二是社保标准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初步建立全面涵盖社保经办管理服务的标准体系,确定标准293项;全面启动社保经办服务大厅视觉识别系统建设工程;着力打造了以“上海社保123,服务民生365”为特色的上海社保服务品牌;标准化建设顺利通过国家标准化管理部门组织的标准化试点中期评估。三是社保经办信息化建设逐步夯实。移动应用技术不断拓展,“上海社保”APP功能不断完善,本年度浏览量达637.48万次;“上海社保”微信公众服务号正式上线,关注人数达7.97万,单篇信息阅读量峰值超15万人次。四是社保经办管理服务措施不断优化。个人缴费类业务全市通办正式启动;个人待遇领取卡折有效性实时校验、单位缴费实时扣缴工作启动实施;单位委托收款缴费方式正式实施。


   本市医保部门为了方便参保人员就医配药,逐步增加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数量。截至2016年末,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648家,企事业单位内设医疗机构125家,养老内设机构117家,定点零售药店714家。同时,本市在与浙江、江苏、安徽、河南、贵州和青海省的16个城市、地区建立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委托报销服务协作关系的基础上,积极落实人社部开展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要求,根据市人社局的整体工作部署,做好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业务经办、费用清算及系统改造等准备工作。


   本市失保部门为了方便失业人员办理相关待遇或补贴退还手续,在16个区县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配置银联POS机,有效避免失业人员在经办机构与银行网点间往返。


   八、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设


   本市市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全市16个区分别设置17个社保分中心, 16个区级城乡居保经办机构,17个区级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并在各区就业促进中心设置了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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