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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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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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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社局的关心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一届区委六次、七次全会精神,积极推进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十三五”规划,扎实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认真做好人社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了预定的目标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圆满完成促进就业各项指标任务。全区实现新增就业9780人,完成全年9000人的指标;帮助长期失业青年实现就业490人,完成全年430人的目标;帮扶引领成功创业239人(其中青年大学生成功创业158人),完成全年帮扶引领成功创业200人(其中青年大学生成功创业120人)的目标;为建档立卡农民提供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1587人(其中当年新增就业952人),完成全年为建档立卡农民提供就业服务1587人(其中当年新增就业952人)的目标;非农岗位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8094人次,完成全年8000人次的目标;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始终控制在市下达的7540人指标以内。
2.积极推进生态就业岗位开发。一是规范人员招录。积极向上级争取岗位额度,指导乡镇对岗位需求进行精准排摸,按照核拨的岗位额度规范有序组织人员招录,开发并新招录2171人,超额完成全年2000人的岗位开发数。二是规范人员培训。对乡镇生态养护社在运作管理、集中招聘、劳动用工、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培训,重点结合新实施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分批对18个乡镇的1238名农村垃圾收集服务员开展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专题培训。三是规范人员管理。指导乡镇全面推进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工作,通过指纹加人脸识别签到、工作网格区域指定、GPS全程轨迹跟踪等智能化管理方式,及时掌握从业人员工作情况,加强生态就业智能考勤管理,不断提升管理效能。
3.加大生态养老补贴发放力度,推进全民参保计划。一是提高生态养老补贴水平。自2019年1月1日起,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共15.47万人享受生态养老补贴。二是提高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根据市统一部署,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自2019年1月1日起,由每人每月93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10元,全区城乡居民养老金平均领取水平达每人每月1176元(含生态养老补贴),已超全市平均领取水平5.8元。三是提高参保覆盖面。通过印制城乡居保和生态养老补贴宣传资料、上门开展有针对性的“一对一”宣传等方式,积极引导无账户人员参保,共有371名无账户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超额完成全年264名无账户人员的纳保指标。
二、其他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加大促进就业工作力度
(1)贯彻落实本区促进就业扶持政策。加强《崇明区2018—2021年促进就业扶持政策》宣传和指导,以“新增就业、农民职业培训、帮扶引领成功创业”等各项就业指标为抓手,努力帮助劳动力实现更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共支付区级就业、培训等各类补贴资金约30万人次、7133.2万元,同时,对2018年度区级就业专项资金发放情况开展年度审计,切实做好资金监管。
(2)聚焦特定群体,做好就业帮扶工作。一是聚焦长期失业青年,利用村居就业援助员对辖区内长期失业青年进行排摸并建立“一对一”启航计划书,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和岗位推荐。二是聚焦高校毕业生,做好公共招聘网、就业保障E本通等平台的招聘信息发布工作,共发布岗位1800个,达成初步就业意向300余人。三是聚焦就业困难人员及分流职工,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启航”计划等各类招聘会,共开展24场招聘会,参加企业900余家次,计划招聘1万余人,达成初步就业意向1300余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4485人。
(3)推动创业带动就业。一是深化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制定本区深化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方案,举办2019年崇明区创业新秀评选活动,从37名报名者中评选10名创业新秀,并推荐3名参加市级评选,其中1人晋级市级比赛前20强,1名创业专家获优秀导师奖。二是强化就业创业指导。开展生态农业导师营主题活动,邀请市创业指导专家团“生态农业导师营”专家,对我区生态农业创业及乡村创业进行指导,开展形式多样的创业服务主题活动10场次,接受现场咨询服务400余人次。组织专家对135名意向创业对象开展跟踪指导服务,有124人经指导后成功创业。三是积极做好创业扶持工作。举办创业培训班1期,50人参加培训。开展职业创业见习,推荐见习72人次。
(4)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一是做好建档立卡农民培训工作。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本区农民技能提升培训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时间节点、乡镇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建立信息月报制度;深入乡镇走访,对建档立卡农民建立“一人一台帐”的就业培训档案,指导农民参加社会化职业培训项目。二是面向不同劳动者开展职业培训。鼓励开展养老护理、家政服务、母婴护理等培训项目,共培训2800人次,不断提高职业培训与行业产业的匹配度。三是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组织举办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上海市崇明区职业技能竞赛,设中式烹调师、车工等竞赛项目182个,5000余人参加比赛。举办西式面点师、母婴护理、新型职业农民技能比武等项目展示型决赛,18人荣获所在项目一、二、三等奖。借助本市承办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的契机,积极组团参加市“四大品牌”职业技能大赛,推荐15名选手参加养老护理、景区讲解等5个项目的比赛,目前正在推进中。四是制定出台《崇明区关于职业技能补贴培训督导工作的实施办法》,强化监督管理,不断规范本区培训市场。
(5)深化沪滇劳务协作。一是开展招聘培训活动。分别于4月、10月赴临沧开展劳务协作对接活动,举办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共组织参与企业140余家,拟招聘9387人,其中上海企业53家,提供岗位200个,拟招聘5842人,活动期间,上海市市长应勇率上海代表团一行赴现场视察,并对我区劳务协作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组织开展创业培训讲坛活动,邀请上海市创业专家志愿团,为200余名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初创企业负责人、创业培训机构教师、电商平台及大学毕业生等,就创业市场、创业融资等内容进行了培训。二是深入拓宽就业渠道。充分发挥校企合作的优势作用,牵头上海振华重工长兴分公司与临沧市高等技工学校签订合作协议,为企业培养、输送更多专业技术人才,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共招录实习人员213人,其中转正后实现就业92人。同时,牵头上海冠华不锈钢制品公司与临沧市人社局签订劳务用工协作协议,进一步推动崇临两地劳务协作工作开展。
2.强化人才引育服务和人事管理
(1)积极开展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一是开展人才政策中期评估。围绕“获得成效、存在问题、发展需求”三个方面,通过走访重点地区和单位、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听取意见建议,初步形成《崇明区关于加强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人才发展的若干意见》及人才目录修订稿。二是做好各类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人才目录牵头单位共引进和培养各类人才1159人,其中引进(含柔性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134人,引进和培养专业技能人才1025人,并推荐4名人才参加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上海创业领军人才评选,推荐3名人才参加第七届“中国长三角十佳HR经理人”评选活动,其中2人获得“优秀HR经理人”称号。三是继续推进崇明籍大学生回乡工程。多渠道开展“燕归巢”系列活动,举办2019年就业创业信息发布会,吸引20多所高校的500余名大学生参加;组织329名崇明籍大学生开展2019年大学生暑期回乡实习活动,激发大学生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感情。四是开展2019年“三支一扶”大学生、专业技能储备人才招募工作。新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47人,专业技能储备人才49人。会同区委组织部开展“储备人才+定向选调生”政策宣讲“校园行”和招募工作,涉及北大、清华、北京农大等11所“双一流”知名高校,计划招募70名专业储备人才和19名选调生,共收到优秀毕业生简历400余份,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五是举办2019年春季人力资源招聘会,组团参加上海市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首场招聘会、华东政法大学春季校园招聘会、西安市高校招聘会等各类招聘活动,共有400多家单位提供2200余个岗位,收到简历2100余份,达成初步就业意向500余人。六是举办上海市新经济组织第四十六期人力资源总监研修班(崇明专场),共有来自崇明区新经济组织的40家企业近50名人力资源总监参加培训。
(2)扎实推进人才服务工作。一是制定出台《崇明区高层次人才公寓管理实施办法》,对人才公寓的申请条件、入住管理等做了规范。二是推进上海崇明世界级生态岛人才服务园建设。配合智慧岛园区,完成人才服务园的物理平台建设,积极筹备开园仪式,初步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计划于11月下旬举办人才服务园开园仪式。三是做好区级领军拔尖人才服务工作,组织两类人才赴贵州考察和体检。启动开展本区新一轮领军、拔尖人才评选工作,以“不唯学历职称凭能力、不唯落地经营凭贡献”的原则,将更多优秀人才、尤其是体制外创新创业人才纳入评选范围。四是开展人才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截至目前,共审核通过人才专项资金申请1730份,金额2386.66万元。五是推进人才“一网通办”工作事项。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培训学习,并指派专人进行指导使用,共利用“一网通办”系统审核单位注册735家,办理户籍引进17份,居转户19份,夫妻两地分居调沪7份。六是推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业务培训和咨询受理,共办理许可证110张,单位注册83家。共受理积分材料7023份,单位新注册1423家,受理居转户材料201份,办理户籍引进53份,夫妻两地分居调沪11份。
(3)做好人事管理工作。一是开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定印发《崇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指导意见》,重点对资格审核、面试、考察等环节作了调整。2019年,本区纳入区平台统一招聘182人,实际招聘165人。此外,卫生系统完成招聘254人,教育系统完成招聘251人,办理引进高级职称专家5人。二是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落实事业单位人员“进、管、出”全过程实时跟踪管理,目前已基本完成系统的开发建设和全区事业人员基础数据导入,年底前将正式投入运行。三是规范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管理。完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正常晋升审核。开展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疗休养备案管理工作。四是做好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奖励工作。2018年度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共有记大功265人、记功1323人。开展2019年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区级、市级部门共评选个人嘉奖8人、集体嘉奖单位6家,个人记大功1人、个人记功4人、集体记功单位3家。五是开展本区机关和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调研工作,通过实地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摸清本区非在编人员基本情况,共涉及243家单位3600余人。初步拟定《崇明区区级机关和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使用管理办法》和教育、卫生系统单行文件。六是完成社区工作者薪酬水平调整工作。七是做好退休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举办2019年区情通报会,开展2019年重阳节汇报演出,开展老干部艺术沙龙和外出参观考察活动,有效拓展了老干部活动的内容。
3.努力提升社会保障服务水平
(1)妥善落实征地事务工作。一是稳步推进建设公路、北沿公路等重大工程项目征地保障落实工作。共完成38个征地项目的被征地人员落实保障工作,共落实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1385人。二是落实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调整工作,共涉及382人。三是配合做好社保费率调整工作。就2019年社保缴费基数和费率调整等内容,对征地项目办理单位进行提示和告知,便于征地单位资金测算和筹措,确保被征地人员社保费用足额及时缴纳。
(2)依法开展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一是建立行政负责人首问责任制、窗口综合咨询处理及每日例会制度,实现了案件办理流程和案件分类的标准化。二是完成工伤鉴定信息系统的建设,并正式上线运行,为鉴定工作的开展提供信息化服务。三是组织举办浦东法院行政诉讼片区工伤疑难案件研讨会,不断拓宽办案思路、积累办案经验;开展本区劳鉴委专家业务培训工作,提升工伤鉴定工作整体水平。共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案件1752件,作出准予受理1741件,认定工伤1241件;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1309件,组织鉴定20场次,专家上门鉴定7次,作出初次鉴定结论1309件。收到行政复议3件、行政诉讼4件,均无撤销或败诉。
(3)加强企业工资调控与管理。一是指导企业开展2018年度工资总额结算和审计工作,对企业人均工资最高增幅申请进行审核与调整。召开工资总额审计工作会议,对15家区属企业工资结算情况进行审计。二是配合区国资委,草拟我区《关于国资委监管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操作指引。三是认真做好托管企业人员经费审核,共计审核托管企业2家,涉及预算326.36万元。四是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对26家企业工作人员开展操作系统培训,并指导企业完成薪酬数据上报工作,为市局开展2019年度本市工资价位和人工成本调查打下基础。
4.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服务。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程序、过程、结果等方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做好“双公示”工作。上报455条信息到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将4家欠薪企业信息分别列入黑名单和上报曝光台。三是积极推进“一网通办”。将涉及我局的8项行政审批、12项行政给付、7项行政确认、12项公共服务事项,共计39项政务服务事项按照要求及时接入“一网通办”平台,实现服务事项应接入尽接入,并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双减半”工作,推进信息数据资源共享。四是加大人社政策宣传力度。制定2019年“人社政策直通车”工作方案,将年度法宣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修订完善2019年度人社政策宣传手册,完成微视频《保障劳动权利,彰显宪法精神》的拍摄工作。
(2)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一是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将160家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指标分配到乡镇、园区,并指导督促开展创建活动。目前,共有173家申报企业正在接受区级评审。二是建设完成局信访监察仲裁联合受理大厅。实现了本区劳资纠纷案件一口式受理、矛盾化解一站式服务,方便了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夯实了和谐劳动关系的基层基础。三是开展集体合同审查。审查新签订集体合同24份、工资专项集体合同85份、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23份。四是做好劳务派遣许可工作。共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385份,续证63份,变更171份,注销37份。
(3)依法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一是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市对本区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迎检工作,指导各单位梳理自查,完善台账资料,并联合主管部门实地查看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督促企业及时整改问题。二是全力协调处理欠薪矛盾。制定《崇明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成员单位职能,为做好欠薪工作打下制度基础。共查处欠薪单位129家,处置和参与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群体事件1起,农民工讨薪事件142起,经全力协调均已得到解决。三是加强网格内劳动关系协调管理工作指导和考核。每月对各乡镇进行一次考核、每季度向乡镇反馈一次结果,并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帮助化解劳资纠纷。四是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完成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维护女职工劳动权益等专项检查4次,对22家多次欠薪欠保等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共检查用人单位984家,依法作出行政处理24件、行政处罚2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4家,通过监察补发工资2972人共1813万元,追缴社会保险费61人共58.4万元。
(4)积极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一是开展乡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标准化探索。指导长兴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成功创建本市街镇劳动争议调解综合示范单位,提升基层调解服务水平。推进城桥镇创建市级示范性调解组织工作,组织赴闵行、金山开展学习培训,初步完成城桥镇调解中心新址选址。二是在全区18个乡镇全面开展代收仲裁申请文书工作,并举办调解员到仲裁窗口见习活动,进一步加强调解与仲裁的工作衔接。三是配合市局实施“互联网+调解仲裁”计划,就“上海人社”APP的网上调解功能对各基层调解组织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工作人员尽快熟悉功能,掌握调解新模式。四是修订完善乡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办案补贴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调动办案积极性。本区仲裁机构和各专业调解组织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059件,办理结案1975件,累计追索金额1800余万元,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仲裁结案率86.46%,年度综合调解率82.32%、先行调解率92.8%,继续保持全市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