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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6942079100201900276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主体:
崇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5-12-2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2015年,我局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理念,始终突出“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始终履行“守土有责,敬业奉献”的宗旨,扎实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了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促进就业创业工作
1.制定贯彻新一轮促进就业扶持政策。出台《2015-2017年促进就业扶持政策》及操作办法,分层分批对乡镇相关经办人员100余人开展业务培训。及时、准确、无误地做好就业补贴专项资金的兑现发放工作。
2.积极开展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副县长任副组长的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为本县首批三家青年创业见习基地进行授牌,并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启动创业微信公众号建设,筹建本县青年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举办2015年崇明县青年就业创业信息进高校系列活动。举办创业培训班22期,参训学员1100名,创业培训1440人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437万元。
3.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针对长期失业青年,开展“启航”计划,利用“战斗消防员”、“计算机数据处理”等专项招聘项目,帮助失业青年实现就业。召开崇明籍大学生回乡就业创业信息发布会,共有20多所高校的近400名崇明籍大学生参加,组织262名大学生开展暑期回乡实习活动。针对本县农村富余劳动力,为长兴造船有限公司、江南造船集团等企业开展招聘,帮助212人实现就业。继续推进落实“双特”政策,帮助1034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4.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草拟本县地方教育附加资金用于企业职工培训的工作办法。利用中小微企业职业技能平台为1395人开展培训。帮助离土农民开展林木栽培、白山羊养殖等实用项目培训,共培训离土农民4945人次。组织开展2015年崇明县职业技能竞赛,共5个项目,有338人参赛。
全县新增就业9397人;帮助长期失业青年实现就业550人;帮助成功创业279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3457人,其中农民工等级工培训3029人;完成全年农民工等级工培训1800人的目标;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6744人,始终控制在市下达的7540人指标范围内。
二、人事人才工作
1.加大引才工作力度。举办2015年崇明春季人力资源招聘会,组团参加上海市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首场招聘会、春季大型人才交流洽谈会等系列招聘活动,共收到简历1991份,达成求职意向近500人。协同县委组织部,引进、培养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80名。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20名,高层次储备人才6名。
2.做好人才服务工作。推荐9名人才参加市委党校专题培训,推荐6名人才参加上海市“领军人才”、“千人计划”等评选活动。开展农村集体工程系列职称转评国家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受理转评申报材料119份。组织本县45家企业的50名高级管理人才参加第二期新经济组织高管研修班。
3.做好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举办公务员各类培训共21期、参训人员2800余人次。完成年度公务员(含参公)招录103人。完成第二批公务员下村居实践锻炼工作。完成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522人。制定《关于完善本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操作办法》,完成全县事业单位行业分类工作,并根据市指导线,对全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额度总量进行调整。
三、社会保障工作
1.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工作。本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自2015年1月1日起,由每人每月54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60元。本县参加城乡居保共23.2万人,领取养老金13.8万人,月养老金平均水平为727.3元,完成1721名无账户人员纳保工作。
2.推进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工作。制定《关于本县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方案》。完成全县216家村卫生室医保联网纳保工作。继续开展防范和打击医保欺诈工作。共办理2015年度居保参保6.9万人,镇保门急诊统筹2.3万人,完成各类参保人员零星报销、综合减负等业务5310笔,涉及总费用1366万元。
3.做好工伤保险工作。组织开展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制定工伤预防工作方案,召开本县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全年共受理工伤认定申请1992件,做出工伤认定结论1604件,劳动能力等级鉴定1785件。
四、劳动关系工作
1.深化依法行政。全面梳理涉及我局的行政权力和责任,共涉及177项。制定完善13项依法行政相关制度,完成9项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的编制。
2.开展法宣活动。组织开展“人社政策直通车”系列活动,针对注册型企业,突出人才引进、服务政策宣传培训;针对落地型企业,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为重点;针对社区和家庭,加大涉民政策宣传力度,共组织开展各类宣传培训活动50余场次,参与对象6000余人次。
3.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开展本县2014-2015年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创建活动,全县共有99家单位参与创建。开展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维护女职工权益专项检查等专项行动,对110家企业开展用工“体检”活动,全年共检查用人单位815家,监察补发各类工资1805.6万元。制定《关于建立本县乡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的实施意见》,在全县18个乡镇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县仲裁机构和基层调解组织共受理案件1102件,结案1075件。
崇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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