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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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3-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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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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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1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实施世界级生态岛发展“十三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2019年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以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任务,不忘为民初心,牢记职责使命,努力在就业创业、人才人事、社会保障、劳动关系、自身建设等五大方面取得新进展,全力推进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为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加大促进就业工作力度,确保就业势稳定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2019年就业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指标:实现新增就业9000人,帮助长期失业青年430人实现就业创业;完成职业技能培训5000人,农民培训8000人,为1587名建档立卡农民提供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并帮助其中952人实现就业;帮扶引领成功创业200人,其中青年大学生创业120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控制在市下达指标7540人以内,开发生态就业岗位2000个,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主要措施如下:

1.深入贯彻落实市、区促进就业扶持政策。积极贯彻落实市关于就业帮扶、扶持创业、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各项政策,贯彻落实好《崇明区20182021年促进就业扶持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扩大政策知晓度加强政策操作业务培训,提高政策执行准确率完善政策审核操作系统,提高资金使用安全性。

2.加强重点人群就业服务工作。采用“分类管理、个性指导”的服务模式,针对不同群体提供精准化、专业化、个性化的就业公共服务。针对35周岁以下失业青年,做实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开展培训指导,帮助实现就业。针对离土农民和被征地人员,落实好市、区专项政策措施,举办专场招聘会,促进离土农民和被征地人员就业。针对高校毕业生,重点宣传新一轮的创业促进就业专项计划,实施崇明籍大学生回乡工程,引导和鼓励大学生回崇就业创业。针对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分流职工,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就业指导和特定人群的就业帮扶工作。

3.全力推进生态就业工作。开展生态就业岗位开发,积极向市级部门争取岗位新增额度,结合乡镇报送需求,做好合理分配,指导乡镇规范招录。持续强化队伍管理,按照《规范本区生态就业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晰责任,加大岗位整合力度,提升工作成效实施更为有效的考核措施,进一步畅通人员进退渠道推进实施信息化智能监管,做好试点乡镇相关村智能化平台管理工作,适时在全区推广,真正抓好队伍建设

4.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根据市新一轮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行动计划,深化本区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聚焦创业目标任务,积极做好市、区两级各类创业扶持政策的宣传培训和落实。推进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和运行,探索建立中职院校指导站,丰富创业服务内容。在本区创业型经济比较活跃、创业工作基础比较扎实、创业氛围比较浓厚的乡镇启动创业型社区创建活动,培育特色创业型社区。积极组织开展“海纳百创”等系列创业主题活动,选树创业先进典型,营造良好创业氛围。

5.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围绕乡村振兴、花博会等重点工作,鼓励建立新机构、开设新项目,努力打造与崇明生态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相适应的职业培训格局。落实建档立卡农民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工作,联合区农业农村委明确农民培训任务和工作措施,帮助建档立卡人员逐步实现就业,分步开展8000名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根据市即将出台的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指导意见,制定本区具体操作办法,鼓励企业利用地方教育附加费专项资金开展职工技能培训。按照市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积极参与市首席技师、技能大师工作室等选评活动,开展2019年度崇明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树立“技能就业”的导向和“技能成才”的良好氛围

6.夯实就业基层基础工作。开展2019年度全区劳动力资源调查,摸清就业人员及就业需求情况。强化失业动态监测工作,密切关注重点企业运作情况。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随军家属招聘专场等活动,不断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效。按照市、区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建立完善劳务协作和服务保障机制,搭建就业信息对接和服务工作平台。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积极培育区域内国家级和市星级充分就业社区。加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和行政经费审核发放的监管,确保各项资金安全运行。

广聚生态建设人才,强化人才服务和人事管理

7.积极开展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继续加大《崇明区关于加强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人才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宣传和落实力度,结合花博会筹办和乡村振兴战略需求,开展人才政策中期评估和人才目录调整优化工作。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着力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推进上海崇明世界级生态岛人才服务园开园,配合市人社局推进人力资源产业园区“一区多园”建设,探索市场化引才扶持机制。进一步加大战略级卓越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做好省部级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选拔推荐工作。开展本区第四轮领军人才和第十轮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推荐工作。继续整合各方资源推进崇明籍大学生回乡工程,加大“三支一扶”大学生和专业技能储备人才招募力度

8.扎实做好人才服务工作。建立健全人才梯度化服务工作机制,为各类人才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积极筹建高层次人才公寓,加大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积极做好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的服务和日常管理。做好人才专项资金的申请、受理、评审和拨付工作,确保人才专项资金足额投入到位。加强职称综合管理职能,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各系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评聘工作,组织做好2019年经济师考试崇明考区考务相关工作。加强在岗“三支一扶”大学生和专业技能储备人才的日常服务管理。认真做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居住证积分、居住证转常住户口、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等受理、初审工作积极推进人才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基本实现人才服务“一窗通办”。联合市委党校、市人社局等部门举办新经济组织高层次人才研修班。

9.稳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研究制定《2019年崇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指导意见》,严把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设置关组织各单位开展集中资格审核、集中面试,加强指导服务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简化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新进人员招聘程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搭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落实事业单位人员“进、管、出”全过程实时跟踪管理,做到业务流程标准化,提升事业单位管理水平。协同区委组织部,做好居民区书记进编享编、优秀村居干部定向招聘工根据按行业分类调整绩效工资的规则,加强基层调研,发挥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和管理作用,做好业务指导,完善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案,充分发挥绩效工资激励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社区工作者薪酬水平调整工作,加强对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的指导。加强对退休老干部工作的日常服务和管理。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升社会保障服务水平

10.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宣传引导未参保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范围,鼓励参保对象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积极实施精准扶贫政策,努力实现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进一步扩大本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面。对已领取城乡居养老金人员,提高城乡居基础养老金标准,并将生态养老补贴从每人每月40元提升至每人每月70元,增强人民群众在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中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业务网上办理,努力为城乡居保对象提供便捷、精准服务。

11.做好征地业务管理服务工作。积极对接本区生态大道建设、北沿公路改建、建设公路改扩建、环岛景观一期重大实事工程项目,指导乡镇做好被征地人员就业保障政策的宣传,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及时指导处置乡镇经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落实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注重各类矛盾问题的协调处理,加强各部门之间沟通与合作,确保征地项目顺利推进。按期做好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调整工作,切实做好征地养老人员经办管理。

12.依法开展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深化工伤认定、鉴定标准化建设,提升工伤认定和鉴定质量。推进劳动能力鉴定信息化建设,做好工伤鉴定信息系统的研发和使用。探索开展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共创和谐品牌化建设深化窗口综合咨询处理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行政风险。加大对建筑业项目参保的政策宣传,引导企业按建设项目参加本市工伤保险。发挥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会同应急管理、建管等部门,探索建立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事故等信息互通、事故处置与工伤事故认定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13.加强企业职工工资调控与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以及市政府《关于本市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密切配合国资监管部门实施本区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同时,定期对国有企业执行国家和本市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规范工资分配秩序。认真做好本区企业薪酬调查和制造业人工成本调查工作。

四、坚持执法服务并举,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4.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服务。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做好事中事后监管,配合市人社局做好“一网通办”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梳理依法行政方面的经验做法,形成特色案例和典型做法,发挥引领作用。推进“人社政策直通车”法宣活动,开展“菜单式宣讲”,更新“宣讲菜单”内容和“人社政策宣讲团”成员名单,及时将新出台的人社政策纳入宣讲范围。汇总整理最新人社政策法规,修订完善《2019年人社政策宣传手册》。推进机关干部学法活动,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

15.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加强对乡镇劳动关系协调中心的指导服务和监督考核,推动乡镇更加注重劳动关系的基层预防和源头治理,提升乡镇劳动关系协调中心的工作实效。定期深入一线进行调查研究,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交流,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推进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开展针对性地工作指导和培训,完成160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创建工作。推进集体协商提质增效,确保集体协商覆盖本区90%已建工会企业,工资专项覆盖率达到80%。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审批、续办和报告年度经营情况工作,指导企业落实同工同酬原则,保障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

16.依法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落实区预防处置欠薪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协调配合各相关单位推进本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全面治理。依法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做好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及分类监管工作。开展网格劳动关系协调管理规范化建设,加强对乡镇工作的指导和考核。强化突发群体事件的应急响应,妥善处置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加强对劳动保障领域重大违法行为的查处,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重大违法社会公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等惩戒措施。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政策的宣传,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服务。

17.创新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模式。深入推进乡镇劳动关系协调中心规范化建设,研究制定本区乡镇专业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管理规范。深入开展先行调解,在乡镇劳动关系协调中心全面开展代收仲裁申请工作。发挥乡镇劳动关系协调中心在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中的作用,逐步打造成为化解劳资纠纷的首要阵地。继续推进乡镇劳动争议调解综合示范工作,做好城桥镇市级示范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创建工作。提高仲裁办案效能和质量,推进仲裁机构标准化建设和“以案说法”服务品牌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围绕本市“互联网+调解仲裁”2020行动内容,明确具体任务和责任人,有序高效开展工作。

18.着力推进信访工作。按照“管业务又管信访”的工作原则,夯实信访分级负责责任制。规范办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单,努力做到考核不失分、少失分。坚持每周四人社党政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信访接待制度、信访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和突出信访矛盾排摸预警制度,有针对性地化解各类信访矛盾。落实分管领导监管责任,确保重要交办信访事项100%化解率。坚持“开门办信”、“上门解答”的工作模式,加强政策解释和疏导,引导群众合理合法维权,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人社服务水平

19.进一步深化政风行风和作风建设。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工作理念,始终保持作风建设的力度和韧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持之以恒纠“四风”、转作风。坚持开展窗口服务和执法一线“服务明星”评选,树立身边的学习标杆,以标杆作用带动人社整体服务质量提升。坚持依托人社政风行风监督员和巡查员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改进管理服务。进一步加强对优秀单位先进经验的复制推广,推动提升人社系统作风建设整体工作水平。

20.进一步推进人社标准化、信息化、品牌化建设。去年梳理完成标准化建设框架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重点就窗口服务流程标准、内部管理制度标准进行优化,并加强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整合局系统各类信息系统和信息发布平台,推进人社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等信息化项目落地,开展信息化培训,提升工作效能。深入推进品牌化建设,根据窗口不同特点,制定个性化的品牌化建设方案,深化服务品牌内涵,提炼工作特色和亮点,形成人社服务品牌,提升人社服务水平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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