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崇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6-12-26 00:00

  • 索引号:

    SY6942079100201900278

  •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开主体:

    崇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16-12-26

2016年,我局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积极补短板,严格抓落实,认真破难题,扎实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了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促进就业创业工作

1.贯彻落实2015-2017年本县促进就业扶持政策开展就业政策中期评估工作,加强对资金运作情况的跟踪和管理,及时、准确、无误地做好就业补贴专项资金发放工作。

2.积极开展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举办“生态与科创、未来与梦想”崇明2016年创新创业大赛。建立市区青年大学生指导服务中心,为回崇大学生提供“点对点”创业咨询服务,有4个团队孵化出园,2个项目落户乡镇园区。建立“崇创空间”微信公众号,指导县工业园区成功创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顺利通过创业型城区创建中期评估,全年开展“海纳百创”主题服务活动15次,推荐创业见习85人,发放创业贷款4637万元。

3.加强重点人群就业帮扶深入推进长期失业青年“启航”计划实施离土农民就业促进专项计划,帮助214名积极求职人员实现就业组织举办2016年崇明籍大学生就业创业信息发布会,开展崇明籍大学生暑期回乡实习活动,共有385名大学生参加。

4.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出台《崇明县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操作办法》。开展2016年度职业技能竞赛,累计参赛人员3000余人。

全年共实现新增就业9476人帮助长期失业青年实现就业500人帮助成功创业282人,其中青年大学生创业155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9869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始终控制在市下达指标内。

二、人事人才工作  

1.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拟定《崇明区关于促进人才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等12条意见。举办2016年崇明春季人力资源招聘会组团参加上海市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首场招聘会、上海春季人才交流洽谈会招聘,提供岗位120余个,收到简历550余份。五年内共引进、培养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971人。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35人,高层次储备人才10名。

2.强化人才服务。选拔并推荐2名人才参加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评选,推荐2名人才参加2016年上海创业领军人才评选。组织50余名高管人才开展第三期新经济组织高管研修班。开展外国人来华工作对外服务窗口的选址、设备配置、人员培训等工作。开展农村集体工程系列职称转评国家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受理转评申报材料240份。

3.做好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开展公务员培训24期,参训人员5500余人次,完成年度公务员(含参公)招录和参公121人。完成第三批公务员下村居实践锻炼工作开展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改革,完成448名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套改。完成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524人。完成2016年度本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调整工作方案。

三、社会保障工作  

1.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工作。本县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自2016年1月起,调整为每人每月750元,本县共参加城乡居保23.09万人,领取养老金人员14.32万,月养老金平均领取水平824.7元累计1931名无账户人员参加城乡居保。

2.推进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全区28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总额指标5.54亿。印发《崇明县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国家级医疗保险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完成医保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并上线运行。开展防范和打击医保欺诈活动。办理大病登记6739人次,完成城保、镇保等各类参保人员零星报销5492笔,综合减负851笔,涉及总费用1711万元。

3.依法开展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开展工伤保险政策宣传活动,推进建筑企业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建立工伤申请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办案效率。受理工伤认定2515件,作出工伤认定结论2038件,组织劳动能力鉴定21场次。

四、劳动关系工作

1.深化依法行政制定行政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完成“双公示”数据信息上报。对局规范性文件进行及时清理,形成规范性文件目录10项。

2.开展法宣活动。组织开展“人社政策直通车”活动,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园区开展政策宣传。制作印发《人社政策宣传手册》4000余份,提升政策知晓度。开展机关干部学法活动7期。

3.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选,评选9家企业、1家工业园区作为“2014—2015年度崇明县劳动关系和谐示范单位”。建立本县企业欠薪预防处置工作机制。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等专项活动。对100家企业开展用工“体检”,并对“体检”单位进行分类评级共检查用人单位1073家,监察补发工资1148.2万元。指导港沿、港西、庙镇、绿华等乡镇完成基层调解组织标准化调解室建设,全年仲裁机构和各专业调解组织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436件,结案1456件。

崇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
公众评价

0位公众参与评价,0位公众认为信息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