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6942079100201610023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主体: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6-09-2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崇明中华职业进修学校:
你单位提出开设保育员三级职业培训项目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同意你单位开设保育员三级职业培训项目。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崇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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