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7-2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做好我市2025年海洋伏季休渔期间海蜇、桁杆拖虾专项限额捕捞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25〕166号)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崇明区伏季休渔期间桁杆拖虾专项限额捕捞的渔船进行公示(详见下表)。
公示期为2025年7月25日-7月31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区农业农村委养殖业科反映,并提供相关事实证据,逾期将不予受理。联系人:余新强;联系电话:59626811。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7月25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