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031202500015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农发〔2025〕45号
成文日期:
2025-05-14
发布日期:
2025-05-16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相关乡镇:
按照《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崇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特点和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崇明区2025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委组织部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2025年5月14日
崇明区2025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工作方案
按照《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崇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特点和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来源
2025年崇明区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共600万,按照市相关通知要求,遴选20个村,每个村扶持30万元。各有关乡镇和村可根据各自财力及其他可统筹的资金予以配套,确保项目资金保值增值。
二、项目情况
立足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功能定位,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合作社+农户”等运行模式为主。经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申报、乡镇推荐、区级评审,首批遴选了绿湖村等19个村开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建设,其余项目待完成申报遴选后再公布(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责任。建立区委统一领导,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统筹推进,乡镇和村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乡镇应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抓好项目建设和后期运维管理,做好固定资产在集体经济组织的登记入账等管理工作,确保7月底前全部开工、10月底前全面完工,确保项目绩效。项目实施过程中确需变更建设内容的,经实施村提出、乡镇审核通过、区级备案后变更。项目涉及与第三方企业联结机制的,要切实做好相关合作协议起草和签署,合作协议需在开工前报区农业农村委备案。
(二)规范资金使用。各乡镇应按照中央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使用资金,不得用于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购置支出、修建楼堂馆所、发放各种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性补助、偿还债务和垫资等。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等制度规定,严格落实专款专用,切实做到资金的规范、合理使用。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将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和扶持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做好项目公示。中央财政扶持资金由区级直接拨付至各村集体经济组织。镇、村两级在项目开展前与完成后要做好公示,公示时附上区级试点方案、项目申报书、绩效目标表、绩效自评表及投诉电话:12317。
(四)全面摸清家底。各乡镇全面梳理自2019年起获拨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情况、项目完成情况、资金结余情况等。鼓励乡镇片区化开展项目建设,统筹用好历年项目结余资金,变各村单打独斗为小组团抱团取暖,提升中央支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项目的可持续能力及抗风险能力。
(五)注重总结宣传。各有关乡镇、村要及时梳理总结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宣传,示范带动周边乡镇、村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资金扶持和统筹推进力度,逐步实现村村都有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
附件:2025年中央财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补助对象清单(第一批)
附件
单位:万元
序号 | 乡镇 | 试点村 | 项目名称 | 项目简介 | 建设内容 | 批复资金 | 备注 |
1 | 绿华镇 | 绿湖村 | 农产品融合发展项目 | 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设施用地上建造80㎡农产品生产车间用于农产品的包装、宣传,另购置一台拖拉机用于日常耕作及农产品短驳运输。项目收益主要为车间及拖拉机的租赁收益。 | 1.拖拉机1台;2.80㎡生产车间;3.160㎡水泥场地 | 30 | |
2 | 华星村 | 林下经济设施配备项目 | 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设施用地上建造200㎡仓库用于农产品的存放及加工;购置1架无人机用于施药;购置3台海鲜冷藏柜用于“光伏蟹”展示与销售。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可进一步扩大林下经济种植规模、节省用药环节人工成本支出、提高“光伏蟹”的销售量。 | 1.200㎡仓库;2.T70P无人机1架;3.冰柜3台及其他保鲜冷冻柜 | 30 | ||
3 | 三星镇 | 育德村 | 双母鸽鸽蛋销售项目 | 村集体组织利用试点资金与上海中鸽实业有限公司合作开展蛋鸽养殖,村集体与中鸽各负责部分设施设备及母鸽的投入,鸽子具体养殖工作全部由中鸽负责。鸽蛋的销售收益村集体和中鸽按照4:6分成。 | 1.双母鸽1344对、鸽笼1344个、鸽舍420㎡;2.储水装置及照明系统各1个;3.鸽饲料若干 | 30 | |
4 | 庙 镇 | 保东村 | “庭院蔬菜”订单式种植项目 | 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企业开展蔬菜订单式种植项目,村负责菜园的打造、相关设施设备的投入;农户根据企业要求开展蔬菜种植,企业负责终端收购。 | 1.三轮车2辆;2.电子秤2台;3.农药检测仪1台;4.菜沟板2580块;5.围栏952米 | 31.5 | 统筹使用保东村其他资金1.5万元。 |
5 | 港西镇 | 静南村 | 果蔬分拣中心房屋建设项目 | 港西镇整合静南等6个村2025年的扶持资金及部分村其他资金与上海崇明好味道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港西果蔬分拣中心”房屋建设,形成固定资产按照各方出资份额进行登记。根据协议,好味道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每年支付各村固定收益。 | “港西果蔬分拣中心”房屋1700㎡ | 30 | 统筹使用全镇其他资金62.21万元(其中团结村、协北村、双津村各10万元,盘西村18.41万元,协西村13.8万元。)。 |
6 | 富民村 | 30 | |||||
7 | 排衙村 | 30 | |||||
8 | 北闸村 | 30 | |||||
9 | 新港村 | 30 | |||||
10 | 协兴村 | 30 | |||||
11 | 新河镇 | 民生村 | 稻虾种养项目 | 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上海众粟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打造120亩“稻虾种养”项目,其中村集体负责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及每年的种苗、人工等生产成本支出;公司负责种养殖环节的技术指导、土地流转费支出及产品收购,同时协议约定每年返还村集体当年度投入的生产成本及约定比例项目收益。 | 1.稻田基础设施改造;2.稻田日常维护;3.龙虾苗及饲料;4.人工费;5.水稻种植机械费 | 30 | |
12 | 向化镇 | 春光村 | 订单式水稻种植项目 | 村集体经济组织修缮1间350㎡仓库,并与上海展琦蔬菜专业合作社合作开展订单式水稻种植,展琦合作社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求开展水稻生产,村集体经济组织指定品种并利用扶持资金按照秋粮指导价格回购稻谷,加工包装后依托辖区内直播电商平台进行稻米销售。 | 1.350㎡仓库翻新;2.收购约7.5万斤稻谷;3.包装及加工约4.6万斤大米 | 30 | |
13 | 中兴镇 | 爱国村 | 太和好时节仓库建设项目 | 中兴镇整合爱国、北兴、永南、红星、富圩5个村2025年扶持资金及部分村其他资金与太和·好时节企业田园综合体共同建设仓库项目,形成固定资产按照各方出资份额进行登记,企业根据协议每年按比例支付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固定收益。 | “太和好时节”仓库1292.88㎡ | 30 | 统筹使用部分村其他资金30万。其中爱国村10万、中兴村10万、胜利村10万。 |
14 | 北兴村 | 30 | |||||
15 | 永南村 | 30 | |||||
16 | 红星村 | 30 | |||||
17 | 富圩村 | 30 | |||||
18 | 陈家镇 | 协隆村 | 菊苣花园项目 | 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合上海农稼实业有限公司共同打造“菊苣可食地景+咖啡草乡咖+高端金玉兰菜种植销售+高端衍生产品”产业模式。其中村负责投入大棚及若干监控、灌溉、根苗等,企业按投资金额每年返还固定收益至村集体经济组织。 | 1.建设大棚640㎡;2.大棚相关设施设备18余套;3.菊苣根苗约5万株;4.菊苣乡咖场景打造及设施设备若干 | 30 | |
19 | 横沙乡 | 兴胜村 | 智能化果园项目 | 村集体投资改造仓库、水肥一体化设备、农机设备等并租赁给合作社,帮助生产者实现自动水肥一体化管理,降低人力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村集体每年按比例获得租赁收益。 | 1.库房改造约200㎡;2.水肥一体化设备1套;3.割草机、旋耕机各1台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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