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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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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5-1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根据区农技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和有关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面向全区征集2025年度第二批(7个)试验示范协作基地,并按照自主申报、材料审核、实地考察、择优遴选流程确定协作基地对象。
协作基地征集条件
(一)《水稻新优品种集中展示种植》协作基地
1.协作内容:在1个基地开展水稻新优品种集中展示种植。
2.协作时间:2025年5月-2025年11月
3.基地要求:(1)基础设施要求:路、沟、渠、泵站等基础设施配套较完备,有水稻生产所需的农机具设备等;(2)交通要求:交通便利,试验田块靠近田间主干道;(3)地块要求:面积不少于10亩,土壤肥力好,田块整齐,平整度高;(4)种植要求:种植水平高;能够做到分品种统一育苗,人工拉绳插秧;(5)人员要求:有专人负责试验工作;(6)管理要求:能够按照区级农业技术部门要求做好试验田的生产管理;(7)其他要求:为今年本区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基地,近年来有新优品种集中展示种植的优先。
(二)《水稻新优品种(系)生态鉴定试验》协作基地
1.协作内容:在1个基地开展水稻新优品种(系)生态鉴定试验
2.协作时间:2025年5月-2025年11月
3.基地要求:(1)基础设施要求:路、沟、渠、泵站等基础设施配套较完备,有水稻生产所需的农机具设备等;(2)交通要求:交通便利,试验田块靠近田间主干道;(3)地块要求:面积不少于10亩,土壤肥力好,田块整齐,平整度高;(4)种植要求:能够做到分品种统一育苗,人工拉绳插秧;(5)人员要求:有专人负责试验工作;(6)管理要求:能够按照区级农业技术部门要求做好试验田的生产管理;(7)其他要求:为今年本区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基地,近年来有新优品种(系)生态鉴定种植的优先。
(三)《崇明优质粳稻新品种选育及示范推广》协作基地
1.协作内容:在8个基地开展“崇尚217”核心示范种植。
2.协作时间:2025年5月-2025年11月
3.基地要求:(1)基础设施要求:路、沟、渠、泵站等基础设施配套较完备,有水稻生产所需的农机具设备等;(2)交通要求:交通便利,试验田块靠近田间主干道;(3)地块要求:示范面积不低于50亩,土壤肥力好,田块整齐,平整度高;(4)种植要求:种植水平高;(5)人员要求:有专人负责管理;(6)管理要求:能够按照区级农业技术部门要求做好示范田的生产管理;(7)其他要求:近今年本区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基地。
(四)《“沪软1212”核心示范种植》协作基地
1.协作内容:在8个基地开展“沪软1212”核心示范种植。
2.协作时间:2025年5月-2025年11月
3.基地要求:(1)基础设施要求:路、沟、渠、泵站等基础设施配套较完备,有水稻生产所需的农机具设备等;(2)交通要求:交通便利,试验田块靠近田间主干道;(3)地块要求:示范面积不低于50亩,土壤肥力好,田块整齐,平整度高;(4)种植要求:种植水平高;(5)人员要求:有专人负责管理;(6)管理要求:能够按照区级农业技术部门要求做好示范田的生产管理;(7)其他要求:近今年本区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基地。
(五)《水稻高产攻关试验与示范》协作基地
1.协作内容:在2-3个基地开展常规与杂交水稻高产攻关试验与示范。
2.协作时间:2025年5月-2025年11月
3.基地要求:(1)基础设施要求:路、沟、渠等基础设施配套较完备,有水稻生产所需的农机具设备等;(2)交通要求:交通便利,试验与示范田块靠近田间主干道;(3)地块要求:土壤肥力好,田块整齐,平整度高,面积不低于50亩;(4)品种要求:“南粳46”、“申优28”两个品种中至少选择1个品种;(5)人员要求:有专人负责试验与示范工作;(6)管理要求:能够按照区级农业技术部门要求做好试验与示范田的生产管理;(7)其他要求:今年本区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基地,近两年获得水稻规模化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奖补的主体优先。
(六)《水稻高产优质协同试验》协作基地
1.协作内容:在2个基地开展水稻高产优质协同试验。
2.协作时间:2025年5月-2025年11月
3.基地要求:(1)基础设施要求:路、沟、渠等基础设施配套较完备,有水稻生产所需的农机具设备等;(2)交通要求:交通便利,试验与示范田块靠近田间主干道;(3)地块要求:土壤肥力好,田块整齐,平整度高,面积不低于50亩;(4)品种要求:“沪软1212”、“崇尚217”;(5)人员要求:有专人负责试验工作;(6)管理要求:能够按照区级农业技术部门要求做好试验田的生产管理;(7)其他要求:今年本区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基地,近两年实施过水稻肥料试验的优先。
(七)《水稻病虫害防治示范》协作基地
1.协作内容:在3个基地建立水稻病虫害防治示范方。
2.协作时间:2025年6月-2025年11月
3.基地要求:(1)基础设施要求:路、沟、渠、泵站等基础设施配套较完备;(2)交通要求:交通便利,试验田块靠近田间主干道;(3)地块要求:土壤肥力好,田块整齐,平整度高,示范区域面积连片,水稻面积不少于50亩;(4)品种要求:水稻品种为本区主栽品种;(5)种植要求:种植水平高,种植方式机插优先,种植时间为本镇主栽时间段;(6)管理要求:落实专人,按病虫情报及防治技术要求及时开展病虫防治,确保防治质量,并做好田间水浆管理、数据调查;(7)其他要求:位置上按区域东、西合理布点。
试验投入说明
崇明区农技中心根据试验示范方案,对试验示范所需的材料(种子、肥料、农药等)、田间管理(机械作业、人工费)和造成的产量损失给予适度补偿,不足部分由试验基地自行承担。形成的科技成果归崇明区农技中心所有,试验示范产生的产品(除试验示范考查、检测等用途外)归试验示范基地所有。试验示范存在风险,因试验示范导致的经济亏损、安全事故等责任由试验示范基地自行承担,具体以试验示范协议明确。
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材料:
1.填写完整的《试验示范协作基地申报表》(见附件)原件。
2.申报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申报要求:
采取自愿申报,有申报意向且具备申报条件的主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区农技中心(寒山寺路172号),逾期不予受理。
区农技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基地择优遴选,综合评价后确定试验示范协作基地。
《水稻新优品种集中展示种植》、《水稻新优品种(系)生态鉴定试验》、《崇明优质粳稻新品种选育及示范推广》、《“沪软1212”核心示范种植》、《水稻高产攻关试验与示范》、《水稻高产优质协同试验》协作基地申报材料受理联系人:茅一平,联系电话:13817008019,电子邮箱:cmjishuzhan@163.com
《水稻病虫害防治示范》协作基地申报材料受理联系人:刘敏,联系电话:13661538755,电子邮箱:shcmzbz2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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