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031202500009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农发〔2025〕21号
成文日期:
2025-03-20
发布日期:
2025-04-16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的通知》(沪农委〔2024〕120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区生猪生产实际,研究制定了《崇明区2025年生猪产能调控工作方案》,请认真组织落实。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3月20日
崇明区2025年生猪产能调控工作方案
为更好巩固本区生猪生产基础,顺利完成各项考核任务,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现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的通知》(沪农委〔2024〕120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加强生猪产能调控引导,积极落实生猪稳产保供各项措施,确保全区能繁母猪存栏量保持相对稳定,努力完成市下达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1.7万头的考核任务;逐级压实责任到人,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切实保障本区畜产品供应安全稳定;加快推进新建、改扩建猪场等项目建设进度,不断提升畜牧基础设施水平。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年初,崇明区根据生猪产能调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规模场生产实际,细化分解全年目标任务,确定各规模场2025年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任务和年度生猪屠宰上市量计划(详见附表)。各乡镇务必要高度重视,落实乡镇行政首长负责制,精心组织安排,压紧夯实责任到人,制定全年生猪产能调控工作计划,全力以赴努力完成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的目标任务。
(二)做好产能监测
各乡镇(单位)对辖区内规模场持续加强生猪产能监测预警,严格落实周报和月报制度,密切关注生猪产能情况,保住能繁母猪存栏量底线;督促指导规模场根据“沪牧通”信息直报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填报生产数据,各乡镇(单位)要对填报信息进行核实,确保上报数据的及时性、精准性。
(三)强化产能调控
各乡镇要落实生猪产能调控责任,加强生猪产销形势研判,根据生猪产能调控要求,扎实稳健地落实生猪产能分区间调控措施,引导养殖场科学安排生产销售,保持能繁母猪合理存栏水平。
当能繁母猪月度存栏处于全年正常保有量目标的92%-105%区间内,属于正常波动范围,不需要采取调控措施;当能繁母猪月度存栏处于全年正常保有量目标的85%-92%和105%-110%区间内,属于大幅波动范围,应当引导各养殖场减缓淘汰能繁母猪、增加补栏/加快淘汰低产母猪、延迟补栏等,促使存栏回归到正常区间;当能繁母猪月度存栏处于全年正常保有量目标的85%以下或110%以上的区间,属于过度波动范围,应当引导各养殖场增加能繁母猪饲养/加快淘汰低产母猪,促使存栏回归到正常区间。
(四)抓好疫病防控
各乡镇(单位)要毫不松懈地抓好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加强对辖区内养猪场的监管,压实主体责任,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消除疫情隐患;要强化指导养殖场自我封闭式管理,认真做好猪场清洗消毒中心和中转站点建设,督促养殖、屠宰等企业严格执行清洗消毒等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抓好饲养消毒运输等关键环节,严防外源性疫病输入;要进一步完善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做好应急准备及突发动物疫情的处置工作;要持续开展面上不规范养殖排查,实行疫情排查工作组、月报制度,抓好不规范养殖长效管理,杜绝不规范养殖反弹;要积极推动非洲猪瘟等无疫小区建设、美丽牧场示范创建、动物疫病净化场和减抗牧场创建等工作。
(五)加强流通监管
加强区域生猪产地检疫管理,支持东部区域种猪、仔猪、屠宰用生猪实行“点对点”调运。严控跨大区生猪调运,对确需外运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强化审批;对确需调入的,严格执行落地报告和隔离观察制度。严格执行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制度,对备案车辆实施动态管理,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调运的,立即取消备案,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责任;强化道口监督执法,持续开展生猪违规调运专项整治;加强对市场内部的白条肉监管,严格查证验物,加大监测力度,防止非法肉品流入本区,坚决打击违规开证、私屠滥宰、饲喂泔水等违法违规行为;屠宰企业加强与养殖企业的深度对接,实现本地生猪就地就近屠宰,减少外来白条肉和运输车辆进崇的频次,降低外疫传入风险。
三、工作保障
(一)建立协调机制
能繁母猪存栏量保持稳定关系到本区生猪基础生产能力和猪肉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各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形成工作合力,协调解决各类问题,全力以赴保障各项措施正常推进。
(二)落实政策保障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积极落实生猪、能繁母猪和仔猪保险政策;支持猪场新建、改扩建项目,落实区、镇级财政配套资金,落实用地、环保等政策保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尽早发挥项目效应。
(三)强化督导考核
各乡镇(单位)要确保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保持在合理存栏水平,不低于正常保有量的92%。若有关乡镇(单位)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低于正常保有量的92%,将予以月度考核亮灯警示。
(四)强化责任分工
区农业农村委牵头负责统筹协调全区生猪产能调控工作。有关乡镇(单位)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指导和督促现有规模场按照生产目标完成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任务及年度生猪屠宰上市量计划,落实猪场项目用地、洗消中心用地及生态循环配套农田等。区发展改革委协调好猪场项目供电配套等工作。区规划资源局加强做好猪场项目用地保障工作。区财政局做好区级配套资金保障工作。区生态环境局加强环评指导服务。区市场监管局加强流通领域白条肉监管。区供销社保障屠宰场稳定运行,服务本地生猪就地就近屠宰。光明集团要深刻认识当前抓好生猪稳产保供的重要性、紧迫感,层层压实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能繁母猪处于正常合理存栏水平,保障生猪屠宰上市量达年度计划量。
附件:崇明区2025年生猪稳产保供任务分解表
附件
崇明区2025年生猪稳产保供任务分解表 | ||||||
单位:头 | ||||||
序号 | 乡镇/单位 | 养殖场名称 | 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 | 能繁母猪最低保有量 | 生猪屠宰计划上市量 | 备注 |
1 | 新村 | 上海国富养猪专业合作社 | 700 | 644 | 12000 | |
2 | 绿华 | 上海市明珠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1680 | 1546 | 30000 | |
3 | 庙镇 | 上海慧岛养猪场 | 1200 | 1104 | 20000 | |
4 | 城桥 | 上海明昕畜禽有限公司 | 300 | 276 | 0 | 10月进能繁母猪 |
5 | 上海力行畜牧专业合作社 | 500 | 460 | 15000 | 3月进能繁母猪 | |
6 | 新河 | 上海恒健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 2300 | 2116 | 20000 | |
7 | 园区 | 上海中新农业有限公司 | 1720 | 1583 | 19000 | |
8 | 上海沙乌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300 | 276 | 1000 | ||
9 | 港沿 | 融通农业发展(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 0 | 0 | 0 | 暂停养殖 |
小计 | 8700 | 8005 | 117000 | |||
1 | 光明崇明农场 | 上海长风畜牧场 | 650 | 598 | 8000 | |
2 | 上海沁侬种猪一场 | 1000 | 920 | 11000 | ||
3 | 上海沁侬种猪二场 | 750 | 690 | 10000 | ||
4 | 上海爱茵康畜禽养殖场 | 400 | 368 | 3000 | ||
5 | 上海星岛畜牧场 | 1000 | 920 | 20000 | ||
6 | 上海兴冠畜牧有限公司 | 520 | 479 | 5000 | ||
7 | 光明农牧公司 | 前进二场 | 2250 | 2070 | 45000 | |
8 | 前进三场 | 1900 | 1748 | 16000 | ||
小计 | 8470 | 7793 | 118000 | |||
合计 | 17170 | 15798 | 235000 |
备注:1.考核指标:努力确保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不低于正常保有量。
2.考核方式:辖区内能繁母猪存栏量低于最低保有量(正常保有量*92%),将予以月度考核亮灯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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