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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11-1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为提高我区水稻、林果、蔬菜病虫草害绿色防控水平,引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安全使用农药,实现化学农药减量控害和节本增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生态环境安全。根据《农药管理条例》《上海市农药经营使用管理规定》和《上海市农药(械)新品种推荐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照上海市推荐农药和非农药类防控产品品种名录,结合崇明区绿色生产实际,开展2025年崇明区水稻、林果、蔬菜绿色农药品种和绿色防控产品公开征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25年崇明区用于防治水稻、林果、蔬菜等作物上病虫草害的绿色农药品种和绿色防控相关产品。
二、产品要求
1.符合崇明区绿色农药封闭式管理体系要求,具有高效、低毒、低残留等特点,且对农产品及周边环境安全;符合崇明区绿色防控要求。
2.通过企业申请,已由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崇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崇明区蔬菜科学技术推广站及本市其它区技术部门组织开展了相关试验和示范的农药品种,且防控效果优良。
3.农药产品登记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执行标准证三证必须齐全,且均在有效期内。其他产品需具备有关部门的许可材料。
三、材料要求
(一)绿色农药产品类
1.崇明区2025年绿色农药推荐产品申请表原件一式一份(附件1)。由申请企业填写,并加盖申请企业公章。申请表电子版同步发送到邮箱。
2.农药类产品的登记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执行标准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3.由代理企业提出申请的,需提供生产企业委托授权书原件和代理企业农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代理企业公章)。
4.参加上海市范围内的农药新品种区试试验证明材料。
(二)绿色防控产品类
1.崇明区2025年绿色防控推荐产品申请表原件一式一份(附件2)。由申请企业填写,并加盖申请企业公章。申请表电子版同步发送到邮箱。
2.相关部门的许可材料复印件(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3.由代理企业提出申请的,需提供生产企业委托授权书原件和代理企业农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代理企业公章)。
四、其他事项
(一)材料受理
附件1-3的纸质材料请寄送到各相应联系人,附件1-3的电子版请发送到对应联系人邮箱。收到申请材料后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对提供的资料明显不真实或材料不全的产品将不受理,且所提供材料不予返还。
(二)收件地址及联系人
水稻:沈雁君(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聚训村258号,邮编:202150,联系电话:021-59695832,电子邮件:shcmzbz201@126.com)。
林果:任节红(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寒山寺路172号,邮编:202150,联系电话:021-69610262,电子邮件:rjh96050@163.com)。
蔬菜:黄淼(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寒山寺路180号后院蔬菜站,邮编:202050,联系电话:021-69613351,电子邮件:aaa810208@126.com)。
(三)征集时间
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