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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11-0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根据《关于印发崇明区加快发展都市现代绿色农业政策意见的通知》(沪崇农规〔2022〕3号)的文件精神,经主体申报、村级公示、乡镇审核、区级部门核定,2024年度崇明区清水蟹精养成蟹补贴金额共计173.8572万元。
现将补贴信息进行公示(详见下表)。公示期为2024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共7天。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与区农业农村委养殖业科联系。联系人:金知成,联系电话:39610082。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