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031202400044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农发〔2024〕86号
成文日期:
2024-08-01
发布日期:
2024-08-2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人民政府:
你们报送的《关于优化调整崇明泛信高标准设施菜田建设项目部分内容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原则上同意项目在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等不变的情况下,对温室及配套设施布局进行调整。调整后,项目各项建设内容工程量和计划投资金额不变,若有超出部分由项目建设单位自筹承担。
望你镇接此批复后,抓紧组织实施,落实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建设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发挥项目预期效益。
特此批复。
附件:1.设计总图变更前后对比;
2.温室及配套设施布局调整变更前后对比;
3.设施用房变更前后对比;
4.全自动物流苗床设备布局调整前后对比。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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