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031202400039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农发〔2024〕72号
成文日期:
2024-07-04
发布日期:
2024-07-26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竖新镇人民政府:
根据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崇明区2024年第一批农田建设项目的批复》(沪农委〔2024〕16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同意将你镇“崇明区竖新镇前卫垦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列入崇明区2024年农田建设计划,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崇明区竖新镇前卫垦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
二、责任主体:竖新镇人民政府。
三、实施单位:上海大洋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四、实施地点:崇明区竖新镇前卫垦区。
五、建设面积:项目区耕地面积约3113.75亩,其中新建2426.89亩,改造提升686.86亩。
六、建设内容: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设施、田间道路工程、仓库和自动化灌溉设施等。
七、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2085.05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投资1851.15万元,区级财政投资116.95万元,镇级配套投资116.95万元。上述投资含自动化灌溉设施内容63.47万元(该项内容市财政承担50%,计31.73万元)。
请你镇接到本批复后,严格按照《上海市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则》(沪农委规〔2023〕4号)落实项目建设和管理要求,确保项目如期完成。项目建设内容采购涉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应依法、依规办理。项目招标采购过程应杜绝不平衡报价。项目财政补贴资金以批准的竣工决算为准。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自批复之日起不超过24个月。
特此批复。
附件:崇明区竖新镇前卫垦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投资明细表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