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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4-0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为进一步提高崇明区农业项目质量水平,切实发挥招标代理服务在项目实施中的基础保障作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招标代理服务,具体如下:
一、招标服务对象及工作要求
1、招标服务对象:崇明区拟推进实施农业项目。
2、招标内容:根据项目批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批复农业项目内相关建设内容以及配套服务进行采购。
3、工作要求:受项目法人委托,对照项目管理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高效规范完成项目参建单位遴选,满足崇明农业高质量发展需求。
二、申报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拟开展业务。
2、具有乙级(含)及以上招标代理资质。
3、三年内具有类似项目招标经验优先。
4、无不良违法记录。
三、入库程序
申报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区级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专家)从资质等级、资源配置、行业经历、服务响应能力等方面对申报单位开展综合评估,最终按评估成果形成崇明区农业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推荐名录库。
四、材料要求
1、申请表一式一份(附件),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申请单位资质复印件一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开展类似项目招标服务证明(合同等)。
五、其他事项
1、材料受理。申请单位将所有纸质版材料请寄送到联系人(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收到申请材料后,区农业农村委组织人员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针对提供材料明显不真实或不齐全的情况将不予受理,且所提供材料不返还。
2、联系人及收件地址。联系人:沈林军,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崇明大道8188号商务中心2号楼4楼439室,邮编:202150,联系电话:021-59622552,电子邮件:59622552@163.com。
3、征集时间。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9日17:00。
附件:崇明区农业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入库申请表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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