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031202400009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农发〔2024〕18号
成文日期:
2024-03-11
发布日期:
2024-03-1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崇明现代农业园区: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上海市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沪农委〔2021〕56号)文件精神,按照《崇明区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沪崇农发〔2021〕69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等工作要求,通过乡镇(园区)推荐上报拟示范创建单元,经日常检查、区级专家验收、知识评测、市级专家验收、公示等程序,现有陈家镇裕西村养殖场、城桥镇上海力行畜牧专业合作社、新河镇上海恒健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等20家主体达到2023年度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示范创建要求。
现下达崇明区2023年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示范创建奖补资金。其中,示范单元综合评价等第优秀2家(奖补10万元/家)、良好9家(奖补8万元/家)、合格9家(奖补5万元/家),奖补资金合计137万元(壹佰叁拾柒万元整)(详见附件)。
请各乡镇(园区)持续抓好示范创建基地日常管理,做好其他已创建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回头看”检查。督促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市级创建周期内(至2025年)落实长效管理,严格按照绿色生产要求,加强农产品生产场所日常管理,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禁限用农药清单》《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等宣传工作,规范开具使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确保示范创建基地奖补资金用于绿色生产,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完善资金使用台账。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崇明区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创建示范单元名单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3月11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