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031202400004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农发〔2024〕13号
成文日期:
2024-01-29
发布日期:
2024-01-3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当前,国内外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各乡镇、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毫不松懈、持之以恒地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督促指导各养殖场加快恢复和稳定生猪产能,切实保障生猪生产安全、猪肉产品供应稳定充足。
现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农委〔2021〕356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菜篮子”区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沪菜篮子办〔2022〕3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区生猪生产实际,研究制定了《崇明区2024年生猪产能调控工作方案》,请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崇明区2024年生猪产能调控工作方案
上海市崇明区恢复生猪生产协调办公室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代章)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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