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031202400003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农发〔2024〕3号
成文日期:
2024-01-12
发布日期:
2024-01-3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委办局,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关于“持续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加强联合执法”的重要讲话精神,抓实抓细“十年练内功”重点任务,根据《农业农村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长江十年禁渔常态化执法监管的意见》和市长江退捕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结合我区长江禁捕管理工作实际,我办制定了《2024年崇明区长江禁捕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4年崇明区长江禁捕管理工作要点
上海市崇明区长江退捕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代章)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