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031202400005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农发〔2023〕114号
成文日期:
2023-12-29
发布日期:
2024-01-2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做好我区家庭农场培育工作,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经主体申请备案、村镇初审、区级复审,且公示无异议,认定王凯凯等305家家庭农场为崇明区家庭农场,有效期至下一轮评定结果发文前,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度崇明区家庭农场名单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