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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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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1-16
生效日期:
2024-01-17
失效日期:
2024-02-18
为加快推进粮食生产无人农场建设,促进粮食生产数字化、智能化、无人化发展,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粮食生产无人农场建设奖补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农委规〔2023〕11号)、《关于印发〈上海市粮食生产无人农场考核验收办法〉的通知》(沪农委〔2023〕323号)及《关于印发〈促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发展专项支持政策〉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23〕1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崇明实际,我委修订了《崇明区粮食生产无人农场建设奖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于2024年2月18日前通过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张鸣
联系电话:021-69623811
传真:021-69623396
通讯地址:崇明区城桥镇利民路506号
电子邮箱:1057166456@qq.com
附件:1.崇明区粮食生产无人农场建设奖补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反馈表
2.崇明区粮食生产无人农场建设奖补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