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031202300059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农发〔2023〕77号
成文日期:
2023-08-14
发布日期:
2023-08-2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有关乡镇、区农业园区:
根据《关于印发崇明区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崇农发〔2021〕114号)文件精神及有关工作规定,2022年度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已完成,现对管护奖补资金清算,具体通知如下:
一、管护范围及成果
2022年,全区农田基础设施管护总面积33.33万亩,主要管护内容为:对管护范畴内的田间道路、农田排灌系统、泵站泵房、农田防护和生态保持、农田输配电以及配套机电设备等设施设备开展日常养护、维修。各乡镇和区农业园区能够围绕“设施完好、管理规范、运行稳定、保障生产”的管护目标,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农田基础设施维护养护技术规程要求做好日常管护,整体保证了农田基础设施年度良性运行。
二、资金分配结果
2022年我区管护资金2284.67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承担1142.29元、区级财政承担571.19元,乡镇财政承担(农业园区)571.19元。年度已预拨资金583.24万元(沪崇财农〔2022〕7号),本次清算资金1130.24万元,具体分配见“2022年崇明区农田基础设施管护资金清算表”。
三、相关管理要求
(一)严格使用管理。管护奖补资金要严格用于农田基础设施的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禁将该资金挪作他用或超范围使用。
(二)做好使用评估。各乡镇和区农业园区要认真做好管护奖补资金使用评估工作,重点对资金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开展评价,进一步促进管护工作的提升。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乡镇和区农业园区要积极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对管护奖补资金使用过程的跟踪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和效益发挥。
特此通知。
附表:2022年崇明区农田基础设施管护资金清算表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