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贴费)资金的请示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8-22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4031202300058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发文字号:

    沪崇农发〔2023〕76号

  • 成文日期:

    2023-08-09

  • 发布日期:

    2023-08-22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按照《关于2023年上海市农业贷款贴息贴费项目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的通知》和《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专项贷款贴息(贴费)实施细则》(沪农委规20209号)文件要求,我区组织开展了涉农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经审核汇总,我区申报贴息和贴费总额3440.61万元,其中贴息3386.6万元,贴费54.01万元。

特此请示,盼复。

 

附件:崇明区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财政贴息(贴费)资金申请汇总表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2023年8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
文件预览
公众评价

0位公众参与评价,0位公众认为信息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