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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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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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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是构建新发展时期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机制、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的创新方式,也是提升农民群众法治素养、增强乡村依法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
为做好此项工作,我委按照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要求,于2022年9月会同区司法局制定了《崇明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坚持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扎实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严格履行村级推荐、乡镇审核、区级部门确认等程序。截至2023年5月底,对我区西部、中部、东部16个乡镇行政村完成了学法用法示范户的遴选、培训、认定、颁牌、备案工作,共认定了265户示范户,村级覆盖率达到100%。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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