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5-22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4031202300037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发文字号:

    沪崇农发〔2023〕42号

  • 成文日期:

    2023-05-22

  • 发布日期:

    2023-05-22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十二届市委二次全会和二届区委五次全会精神,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法治政府,为本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提高站位,高质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将其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过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各类法治培训班的必学必训内容,将“三农”法律法规作为干部培训的重点内容,切实提升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严格按照《上海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并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相关情况,列入年终述职报告。

(三)领导干部带头宣讲法律法规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讲法、领学活动,重点解读近年来新出台的涉农法律、法规,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全体“三农”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法治先行,高标准供给涉农政策法规

(四)建设高标准立法基层联系点

我委基层立法联系点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立法工作安排,积极参与立法征询工作,其中今年将重点参与《上海市种子条例》的立法计划。在立法征询过程要遵循科学、民主、依法立法的要求,坚持“三农”特色,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切实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多层次、多渠道征集一线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充分凝聚基层群众、专业人员和专家团队的意见。   

(五)提升行政决策质量

完善我委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机制。在制定崇明区农业农村财政性资产管理办法的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对存量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动态管理,结合法律法规政策的立改废情况,及时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

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以及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并进一步推进我委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专业特长,通过列席会议、参与研讨、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形式建言献策,积极参与重大政策制定、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疑难案件处置、复议诉讼应对、重大信访事项处理、法治培训等工作,有效化解法律风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七)做好涉农法律法规实施工作

重点梳理总结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情况、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情况、条例要求建立相关体制机制和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等。配合好人大常委会开展“一法一条例”“一法一决定”“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相关执法检查专项评估调研。

(八)加强政务公开

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用更有为的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和政民互动水平,把握政务公开功能定位,聚焦权力运行监督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三、简政放权,高效能优化农业农村营商环境

(九)落实行政许可清单制度

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动态调整我委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对清单内的行政许可事项,细化实施规范,更新完善办事指南。

(十)持续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持续深化“一网通办”改革,推动数据共享、电子证照、流程再造,深入推行告知承诺、好办快办等改革措施,强化审批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制定公共数据管理制度,促进和规范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利用与安全管理。

(十一)动态调整权责清单

根据“三农”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及时对我委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履行报批手续,有序实施。将调整完善的权责清单向社会公布,让市场“法无禁止即可为”,让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

(十二)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

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要求,提升行政服务中心软硬件水平。根据“放管服”“一网通办”等改革任务要求,加强对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指导与培训。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好服务体验,树立我委行政服务中心良好形象。

四、严格要求,扎实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三)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严格执行新《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实施细则,统一以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严格执行各项行政执法制度,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等,定期组织开展内部执法案卷评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促进提高,挑选优秀案卷送市执法总队参加评审,推进应用全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

(十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创建工作,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市农业农村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深化裁量基准实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十五)保持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持续做好长江禁捕执法,坚持法律法规和体制机制相结合、日常巡航和专项行动相结合、传统人防和智能技防相结合,有力维护长江口“四清四无”状态。根据要求,持续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推进实施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十六)依法推进精细化执法

落实市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制度,严格执行《上海市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规范不予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切实提升执法效率,让“有温度的执法”落到实处,进一步优化农业农村营商环境。

(十七)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力度,确保高化解率。定期开展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及时了解掌握和逐步化解系统单位和行业的突出信访矛盾。提升人民建议征集力度,有效预防“三农”领域新增矛盾。开展农村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提高新时代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五、突出重点,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培训

(十八)提升党员干部、执法人员法律素养

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把宪法、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列入年度学习计划。制定执法人员全年培训方案,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提升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办案能力。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干部学习城等学习平台资源开展自学,完成学习任务。

(十九)开展宪法和涉农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

制定我委普法工作方案,明确普法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12.4宪法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日等主题活动,重点抓好各项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三农公众号、悬挂横幅、布置展板、发放宣传手册资料等多种方式,集中宣传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长江保护法》《农药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法》等重点法律法规知识。

(二十)持续推进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

我委与区司法局共同推进我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力度,将该项工作纳入我区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工作清单,力争所有行政村至少有一户学法用法示范户。在此基础上,逐步完善新发展时期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体制,有针对性地解决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问题。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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