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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2-2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2022年5月,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正式启动了《关于印发崇明区加快发展都市现代绿色农业政策意见的通知》及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政策意见》由“实施对象、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坚持农业绿色发展、打造崇明特色农业产业、打响崇明农产品品牌、推动农业产业服务升级、实施农业产业配套定向扶持、不予补贴情形、附则”等9部分25项条款组成。《政策意见》所配套的《崇明区加快发展都市现代绿色农业政策意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经区分管领导的指导,由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于2023年2月28日正式印发。
《实施细则》针对《政策意见》所有补贴条款逐一进行了明确,共27条操作办法,规范细化了申报对象、申报时间、补贴标准、申报条件、申报流程等政策实施要求。细则制定中,明确各业务科室对照新政策均须制定完整的补贴细则,并与补贴条目一一对应,进一步完善新一轮农业扶持政策的资金使用及监督检查等重要环节,重点对乡镇资金的监管及拨付到农业主体。充分调研各层面意见,及时掌握绿色农业的发展动态,梳理各环节可能产生的风险点,完善补贴模式与效果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