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031202300015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农发〔2023〕10号
成文日期:
2023-02-07
发布日期:
2023-02-0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委办局,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禁渔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我区长江禁捕各项重点管理工作,持续深化各项制度措施,根据长江禁捕退捕工作专班《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三年强基础”重点任务实施方案》和市长江退捕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结合我区长江禁捕管理工作实际,我办制定了《2023年崇明区长江禁捕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3年崇明区长江禁捕管理工作要点
上海市崇明区长江退捕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代章)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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