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崇明区实施渔光互补项目工作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1-19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4031202300010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发文字号:

    沪崇农发〔2023〕3号

  • 成文日期:

    2023-01-17

  • 发布日期:

    2023-01-19


各乡镇人民政府、现代农业园区:

为切实保障全区渔业生产的正常开展,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的通知》、市农业农村委《都市现代绿色渔业项目建设内容及标准要求》文件精神,我委结合我区部分地区引进的“渔光互补”新能源项目建设情况,以及本区渔业生产现状,特制定了《崇明区实施渔光互补项目工作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崇明区实施渔光互补项目工作意见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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